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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千刀的指什么生肖呢_挨千刀的指什么生肖

tamoadmin 2024-06-04 人已围观

简介1.“临迟处死”与“斩立决”有什么区别?2.杀千刀的是什么意思?3.中国历代斩首有什么不同4.刚听说,“堂客”一词是什么意思? 叫老公的30种称呼幽默  叫老公的30种称呼幽默,爱人之间有真多小情趣的,爱情的升温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这样的昵称表示了彼此间的亲密和喜爱,是很有寓意的,下面为大家分享叫老公的30种称呼幽默。叫老公的30种称呼幽默1  1、老公  2、

1.“临迟处死”与“斩立决”有什么区别?

2.杀千刀的是什么意思?

3.中国历代斩首有什么不同

4.刚听说,“堂客”一词是什么意思?

挨千刀的指什么生肖呢_挨千刀的指什么生肖

叫老公的30种称呼幽默

 叫老公的30种称呼幽默,爱人之间有真多小情趣的,爱情的升温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这样的昵称表示了彼此间的亲密和喜爱,是很有寓意的,下面为大家分享叫老公的30种称呼幽默。

叫老公的30种称呼幽默1

 1、老公

 2、亲爱的

 3、男神

 4、情哥哥

 5、笨蛋

 6、猪头

 7、大笨猪

 8、宝贝

 9、小男人

 10、先生

 11、丈夫

 12、爱人

 13、官人

 14、呆子

 15、大叔

 16、夫君

 17、老伴

 18、全名

 19、娃他爹

 20、孩他爸

 21、相公

 22、郎君

 23、老头子

 24、掌柜的

 25、当家的

 26、达令

 27、良人

 28、死鬼

 29、俺家那个

 30、领导

叫老公的30种称呼幽默2

 叫老公的30种幽默称呼可以是古代口吻的,比如相公、夫君、夫主、夫婿、郎君、官人、良人、当家的、掌柜的;也可以叫老公的外号,比如阿牛哥、大傻小子、大猪蹄子、臭居居等。

 1、相公

 2、夫君

 3、夫主

 4、夫婿

 5、郎君

 6、官人

 7、良人

 8、掌柜的

 9、当家的

 10、那口子

 11、老头子

 12、我家男人

 13、挨千刀的

 14、阿牛哥

 15、大傻小子

 16、乖宝宝

 17、二傻子

 18、樱桃小老头

 19、我男神

 20、大笨猪

 21、盖世渣滓

 22、小坏蛋

 23、意中猪

 24、大猪蹄子

 25、臭居居

 26、养猪场老板

 27、仙女滴猪

 28、坏蛋

 29、我方水晶

 30、暖宝宝

叫老公的30种称呼幽默3

  一、老公的多种叫法

 1、古代是:相公、夫君、夫主、夫婿、郎君、郎、官人、良人、外子、老爷、外人;当家的、掌柜的,、那口子、老汉、老头子、我家男人、孩子、挨千刀的。

 2、现代是:老公、亲爱的、达令、心肝、宝贝、先生、爱人、孩子他爸、我男人。

  二、老公的可爱叫法

  1、宝贝

 表达妻子对丈夫的爱称,意思就是男人是自己的心肝宝贝,显得妻子对丈夫的宠爱。

  2、哎、喂

 有时候两人吵架生气,气还没消,但又想跟他说话。就会说,哎,你把给倒了,喂,跟你说话呢。

  3、孩他爸

 孩他爸,一般用于孩子妈对自己老公的称呼,就是指自己的丈夫。还有如果从别人喊孩子他爸,一般都是这个孩子和自己比较亲点的'或者一时不知道怎么称呼孩子的。

  4、老头子

 除了年纪大的老夫老妻,会直接叫丈夫老头子。其他的一般用于玩笑话,表达了希望与丈夫白头偕老的意愿。

  5、哥哥

 表达了爱的意味,表达了丈夫的依赖,同时也显得自己很小鸟依人

  叫老公的30种称呼幽默

 1、老公有两个微信号,给他一个微信号叫“1号老公”,另一个叫“2号老公”,不认识的人还以为有两个老公呢。(这个有趣,可以尝试)

 2、给老公备注的是“八戒哥哥”,老公备注的是“嫦娥妹妹”。(好欣慰,八戒多年的心愿得偿,终于娶到嫦娥妹妹啦)

 3、备注是”男神“,因为在心里他一直都是的男神,虽然们已经恋爱17年,结婚10年,俩娃都上小学了,但是从没红过脸。(这波撒的猝不及防,服~)

 4、老公是陛下,爸爸是父皇,妈妈是母后,弟弟是少爷,自己……是奴婢。(难道不该是皇后才对吗?)

 5、给老公微信、手机,都是备注“ATM”。(简直太形象了,超贴切~)

 6、从认识到结婚,在到孩子上学,一直存老公的名字是“坏蛋”。有一天老公打来,孩子吓的不敢接,说是坏蛋。(哈哈,请原谅不厚道的笑了~)

 7、的是,阳哥,人狠话不多。(呃,感觉扑面而来一个酷酷的古惑仔~)

 8、备注是“一行”,因为有说的好,干一行爱一行。(此中另有深意啊,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哈哈)

 9、本,微信,QQ号统一称呼:“陪shui的”。(简单直接,一语中的)

叫老公的30种称呼幽默4

 1、自家先生

 2、禽兽哥哥

 3、小男人

 4、伴你之年伴未眠

 5、我男人

 6、当个猪猪

 7、原来是我家对象啊!

 8、隔壁老王

 9、他是我宝

 10、臭皮蛋

 11、未来家庭主男。

 12、孩儿他爸

 13、笨蛋老公

 14、那一根命脉

 15、肥而不腻

 16、心系你

 17、刺青爱人

 18、孩子他爹

 19、男宠老公

  老公的称呼幽默

  1、相公

 在古代女人称自己的老公是相公,男人的家庭地位由此达到极盛。然而泰极否来,近代以来,随着妇女解放运动的愈演愈烈。男人的地位也是每况愈下,从对丈夫的称呼中也可明显看出。

  2、先生

 这一称谓,除指某些特定身份,如丈夫等对象之外,是隐含着职业、年龄方面的因素的。换言之,所谓先生,主要指有一定学识而又年庚较高的人。用先生指代丈夫,文雅而又带有仰慕尊崇的意思。

  3、爱人

 新中国成立后提倡男女平等,不再使用如"屋里的"、"做饭的"等有歧视色彩的称谓;而解放前在国统区使用的 "先生"、"太太"、"**",又显出"资产阶级"的色彩。

  4、孩子他爸

 最隐蔽,委婉的叫法。但在目前这么个纷繁复杂的时代,这个称呼太缺乏准确性了,极不严谨。要知道她孩子的爸极可能并不是她的丈夫。

  5、老头儿

 很多夫妻想要白头偕老,因此会在日常称呼里面寄予美好的寓意,女人会一改往日老公的叫法,取而代之用老头儿进行称呼,并且会用儿化音,这样无论叫起来还是听起来都会感觉亲切,老头儿的称呼日益流行起来,很多夫妻不仅会尝试,而且会延续。

“临迟处死”与“斩立决”有什么区别?

凌迟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代,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明太祖时期尤为突出。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刀四切两腿。

实际执行时,还有更多的,最多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到公元1905年的光绪年间,凌迟刑被废除。

_起源与神秘之名

「凌迟」二字最早出现在《辽史刑法志》,指名为一种肉刑的名目。这个名词非常神秘,无疑的是汉人文字和草原民族契丹语的结合。

我们可以在前几个朝代找到几乎相同的名词,不过第一个字最常出现为阜字旁的「陵」;「陵」的意思为「阜」或土丘;「迟」字则不能解读为现代中文的「迟到」,而是「逐_铺平」或「刮平」的动词。具体而言,「陵迟」可以指为逐_铺平或刮平土丘,意即一座坟堆,宗族的集体冢。不过,有些朝代的史篇记载具有象 _意义:「陵」,斜坡或运河沿岸土堤,代表制度、律法,所有国体的划定界限;「迟」,代表界限的下沈与崩_。所以「凌迟」意味著衰落的起始,此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防制度的崩_。因此,这个名词和刑罚系统没有直接关联,一直到辽代才用来指称一种肉刑。写法上有些差异(人们发现有写作「持」,而非「迟」),冰字旁的「凌」变得比阜字旁的「陵」常用。《宋史》中还同时采用两种写法,不过从元朝开始,只能找到第二种写法,也就是冰字旁的「凌」,而且永远只作为刑的解释。古代的写法只有在古籍出现,后来的人不再采用。从此「凌迟」只是肉刑的名字,少数博学多闻的人才会记起它从前的意义。

事情的经过究竟如何?非常肯定地,它原本是契丹语的一种名词,发音非常接近汉字的「凌迟」,它是契丹辽代政权下所使用的一种肉刑,可能是利用小刀切割被缚_的犯人。几经考量之后,这个名词就固定用来指称辽代统治中国所施行的此种肉刑。

对於研究刑罚系统改革的中国学者而言,这种刑罚具有蛮族的血_,它的名词晦涩难_,虽然不属於为「五刑」系统,但非常明确的具有汉人的字词。然而,将人缚在木_上_杀、切割,不仅是蛮族地区或异国朝代的处决,凌迟手段愈来愈频繁、系统化、萧规曹随,宋朝传至元朝,明朝承续后,又传至清朝。这几个朝代的中国,如同草原民族建立的王朝一样,继续将之传承下去。施行各类凌迟之翘首,首推对抗蒙古大汗、后来成为明太祖的朱元璋,他颁_《大诰》,已以「凌迟」之刑惩罚各式犯罪,特别是官吏的贪赃侵_,甚至无论财物数字如何微小。

_极刑的持续扩张

汉朝以后,中国_代谨慎定义律法的刑罚规范。一个好的王朝必须尽力抑制死刑的数量,必须废除最残酷的肉刑。因此,隋朝为他们的权力制定了「五刑」:笞、杖、徒、流、死。唐朝也采行这项系统,后来的几代亦相继跟随,唐朝的刑罚有明显减轻。如果_司法为了逼供而施以折磨,那么绞刑或斩首的死刑,便不能理解为,使被告遭受痛楚——西元745年的唐朝甚至考虑废除死刑!自安禄山之乱起,_乱频仍,因此经常施行极刑,当时进入一段难以解密的时期:理论上,隋朝与唐朝仍旧施行五刑的系统;实际上,从法典来看,则规定了许多更凌_的做法。

宋朝「凌迟」刑的持续扩张,但同样地王权拒_更改刑律,因此《宋刑统》仍然不见「凌迟」的名目。首先,它是遵循人类宗教的牺牲教义,用以对抗流血叛乱的紧急措施。宋真宗(998-1022)诏令禁止大臣杨守珍支解叛乱者。仁宗统治时,王安石变法爆发党派之争,除了「凌迟」,「腰斩」也成为当时经常使用的刑罚。马端临在《文献通考》指出,大臣用这些刑罚吓阻想要谋取皇位的官吏。南宋时期,凌迟的刑罚愈来愈多,但也有官吏反对,例如陆游的陈情奏表,我在后文仍有描述。「凌迟」从来不曾编入宋朝的法典,因此想要了解实际的施行情况相当困难。我认为:用於惩治叛国罪中的叛变、共谋\,仍属有限,这是可能的情况。

元朝正式将「凌迟」明定为刑法的一种死刑。其次的重点是,他们将它视为蛮族对汉人宣扬威权的工具,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元朝法律和南宋末年一样,将凌迟予以合法化。元朝初年,凌迟不再成为暴动镇压、危险宗派的一种极端手段,而成为特殊犯罪的常见刑罚。凌迟,从元朝编入法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废除为止,主要用来惩罚三大类的犯罪:

- 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位。

- 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

- 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_断他人四肢(施以巫术);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_派以制造恐怖。

第一类和第三类仅是将古代的支解之刑予以合法化,附带一提,相当接近欧洲的犯罪惩罚:在法国,谋害君主之罪,处以四马分尸的极刑,_派首领须遭受轮刑,以铁器_断四肢;在英国,他们采用裂体(quartering)之刑,和中国一样,在大庭广_之下公开行刑、支解,一直实行到十八世纪为止。

中国人有加重刑罚的特质。

首先,第一个特质是君权与父权的同义化。尊亲属如同他们王国中的皇帝一般,是受到保护的,妻妾、子女、仆人是臣民,有共谋权位的倾向。在西方,_亲罪会受到严_的惩罚,但是还不到惩罚谋害君主之罪的程度。唯有中国人,将独创的方法发扬光大,以_平亲属之间的叛乱。

第二项特质是「凌迟」的宣判株连「三族」,亦即所有父系与母系的尊亲属!甚且,有更荒谬之处,_乱大都个人所为,但宣判时却视为家族之罪。尽管只有朱元璋有意_行这项法则,大力清除公职官员;但是不要忘了,他的儿子永乐曾经屠杀忠於前任建文皇帝的方孝孺,以及株连他的家族超过八百人。后来,「三族」法不再是株连尊亲属的死罪,而改为放逐。清朝的时候,只有成年的儿子会被放逐,时间长短不定。清朝延续明朝的法律,不过刑罚有减轻,包括第一大类的谋逆君主之罪。因此,「文字狱」案件经常判处凌迟刑罚,不过任何罪犯都不至于如戴名世(1653-1710)等人,真正地遭受支解之刑,他们所犯之罪可以改为斩首或赐死。相反地,其他伦常之罪、凶残与不人道之罪等两大类犯罪,尤其是犟盗罪,则会处以凌迟之刑,一直施行到清朝末年刑法改革废除为止。

_凌迟起始至废除的文人反抗

凌迟,出现在西元920年的辽代,十三世纪末成为一种法定的刑罚,1905年废除,大约比欧洲_了一个世纪之久(1789年法国废除轮刑,1810年英国废除裂体之刑)。废除凌迟,是朝向施行西方法典的第一_措施,监禁、罚款取代原来的肉刑,并节制绞刑。

有些人发觉到「凌迟」的不人道酷刑,即认定中国人殷殷期_欧洲的法律与观念,这是一项严重的错误。从宋朝之后,就不断出现限制或废止凌迟之刑的声音。当时可证明废除凌迟的最好例证,就是伟大诗人_官吏陆游的陈情书,这篇文字在当时是出人意外之举:他认为只需斩决取代凌迟,慷慨激昂地辩护废除凌迟的好处。其实,陆游的论点可归纳如下:(一)残酷死法、暴露器官,使国族不受尊重,妨碍实践教化的使命;(二)打_最恶劣的_派,不应以牙还牙:支解罪犯并不合法理,即使他曾经支解过别人;(三)汉朝和唐朝两代同时提供革新与有效的刑罚系统,放弃酷_之刑。因此,他认为应该限制并废除「凌迟」与其他残酷的刑罚。

这篇文字经常被反对凌迟的文人引用,他们提出各种不同的论点。在此本人仅引述最重要的几则:清朝初年的法学家王明_,1680年印行的《读律佩_》著作中提到,凌迟为五刑之外,因此为「正法之外」的刑罚,或者「非刑」。的确,尽管各朝皇帝采用,其实并不是合乎法理,有违中国刑罚的精神。擅长考证的大文人钱大_(1728-1804)坚称,凌迟一词晦涩难_,刑名必须清楚明白,要能「明刑弼教」。所有的争论在_代文人间流传、搜集,清朝博学的法学家薛允升(1820-1901),他的两本著述《唐明律合编》、《读例存疑》,对於清朝末年刑法的变革也有深远的影响。他大量引述陆游、王明_、钱大_的观点,力陈恢复汉唐,不将凌迟纳入刑法之中。他的门生沈家本,也采用相同的论述,1905年4月24日的陈情奏表,终於得以正式废除「凌迟」。

当然,在帝王的统治之下,文人建请废除凌迟、或减少死刑的声音,实在太微弱,他们必须承受沈重的外在压力。我们甚至可以推测,太平天国之乱以后,类似死刑在清朝末年非常频繁,因此凌迟废除数月前,法国使馆士兵在北京菜市口刑场,拍摄到三个不同死刑犯的凌迟照片。这些照片不利於中国的过去,化为恐怖的证物。但是如果有一张照片,或者一位摄影者能_拍摄到类似「凌迟」的英国或法国酷刑的画面,会有什么情况发生?「中国酷刑」,不仅是法律史上的客观事实,我在此强调,它同时也影响欧洲人,在须臾之间留下对中国的某种观感。这是_史中常见的例子,但是它是新颖的,西方文明第一次拥有科技的方法,将视觉定格于纸上。在此,_史家们应该留给这位艺术家一些空间,他深知尽情展现蔑视权力暗藏,支配者操控的不凡观点。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凌迟

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毕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这种把活人零刀割死的作法早就有了。南朝宋后废帝皇帝刘昱曾亲手将人脔割。北齐文宣帝高洋也常常用脔割的手段来杀人。唐中期安史之乱时,颜杲卿抗击安禄山兵败被俘,与袁履谦等人同时被零割。但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人们大多认为始于五代。陆游说:“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但在五代时,已有人意识到凌迟之刑过于残酷,主张废弃不用,如后晋开运三年(946),窦俨奏称死刑宜只保留斩、绞二种,而“以短刀脔割人肌肤者”,应当禁止。后晋出帝石重贵准奏,不再使用凌迟之刑。

北宋开国之初,力纠五代弊政,仍然禁止凌迟之刑。宋太祖时颁行的《刑统》,规定重罪应使用斩或绞,没有凌迟。宋真宗赵恒时,内宦杨守珍巡察陕西,督捕盗贼,捕获贼首数人,他请示朝廷,拟将他们陵迟处死,用以惩戒凶恶的人。真宗下诏,命令将俘虏转送有司衙门依法论处,不准使用凌迟。到了神宗熙宁、元丰年间,才正式将凌迟列为死刑之一。《通考·刑制考》说:“凌迟之法,昭陵(宋仁宗陵号)以前,虽凶强杀人之盗,亦未尝轻用,熙丰间诏狱繁兴,口语狂悖者,皆遭此刑。”如熙宁八年(1075),沂州百姓朱唐告越州余姚县主簿谋反,李逢在被捕后受审时,供词中又牵连了秀州团练使世居和医官刘育等,朝廷诏令有司审理此案,结果,李逢、刘育和河中府观察推官徐革都被凌迟处死。到了南宋,《庆元条法事例》更明确地把凌迟和斩、绞同列为死刑名目,这样的规定一直延续到明清。

凌迟在宋代通称为剐。景德年间,御史台曾审问杀人贼犯,定案之后,知杂王随请“脔剐之”。“剐”字原作“呙”即“骨”字去了“月”(肉),其形状也像人的头颅骨。《说文解字》解释说,其以为“剔人肉,置其骨”,这正是零刀割人的意思。“剐”又作“卨”,明朱国帧《通幢小品》卷十八“字义字起”一节云:“贞元中,宣武兵变,执城将卨之”。并注解说,卨,即“剐”字也。可见,“剐”的含义早已明了,只是到了宋代它成了凌迟的代名词而更加为人所熟知而已。这种情形,也常见于小说中的描写。《水浒传》第二十七回写教唆潘金莲害死武大郎的王婆被东平府尹陈文昭判为“拟合凌迟处死”,之后写道: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供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由于宋代使用凌迟之刑较为常见,所以民间在对仇人进行报复雪恨时,也仿照作为官刑的凌迟把人脔割至死。《水游传》中也有这样的情节,请看第四十一回中李逵割黄文炳的一段描写:

(李逵)说:“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以上所引用《水浒传》中的两段文字,可以看出宋代凌迟在执行时的大致情形,这和《宋史·刑法志》中所说的“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的做法是基本一致的。

元代法律规定的死刑有斩首而无绞刑,对那些恶逆大罪又规定可以凌迟处死。元代凌迟执行时的情形与宋代相似,如元杂剧《感天动地窦娥冤》中,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复审冤案,宣判说: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赴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这和《水浒传》中王婆被凌迟的做法一样,都必须钉上木驴。这木驴大概是一个木架子,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以便在零割的时候该犯人不能乱动,它和古代那种“勾结奸夫害本夫”的女犯受的“骑木驴”的刑罚不是一回事(参见本书《杂刑》)。杂剧《窦娥冤》比《水浒传》更明确地指出了应割的刀数。试想,把人割一百二十刀才致命,其残忍的程度不能不叫人不寒而栗。

明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为死刑之一。《大明律·刑律》载:“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凌迟之刑的设立,反映了封建专制政治的残酷,统治者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和各种犯上作乱的行为,不惜采用一切毒辣手段。明代各朝中,凡是捕获农民起义的首领及其他叛逆者,都用凌迟之刑将他们处死。如万历三十四(1606),刘天叙等谋反,兵败被擒,为首的七人被磔死。这里的“磔”即是凌迟。嘉靖二十一年(1542),宫婢杨金英等人谋害世宗朱厚煾未遂,事发被捕,杨金英、杨莲香等十六名宫女不分首谋和协从,一律凌迟处死,并且锉尸枭首。万历七年(1579)五月,礼部侍郎董传策被府中的奴仆杀死,有司将凶手捕获,下狱审理,第二年把他们全都“剐于市”。

实际上,明代的凌迟之刑并不仅仅施用于谋反大逆,有时对罪行情节较轻的犯人也加以凌迟。明初朱元璋亲自编定的《大诰》就记有不少这样的案例。如金吾后卫知事靳谦让妻子击鼓鸣冤,经审讯所诉不实,便判决靳谦犯了诽谤朝廷的罪,将他凌迟处死。崇德县民李付一任本县里甲时,因扰民而被人告发,县官传讯,他不予理采,公差王某前去拘捕他,他设计请王某饮酒,当王某喝醉时,李付一将王某绑缚起来,声称王某骗吃骗喝。李付一的行为虽然实属无赖,但还不至于构成死罪,结果他以诬诳罪被凌迟处死。又有北平道御史柯哲与都御史詹微有隙,于是何哲联合另外两名御史任辉、齐肃及四川道御史魏卓等共十八人一同捏造事实,陷害詹微。当时明太祖朱元璋正信任詹微,因而授意有司将何哲等人治罪,结果何、任、齐、魏四人被判为凌迟示众。像上面三例这样不该凌迟而被凌迟的案子还有一些,朱元道用刑峻酷,从这些事实就可以看出来。

元代执行凌迟,把犯人零割一百二十刀,已是够骇人听闻的了,明代执行凌迟时零割的刀数更远远超过前代。明世有两次著名的凌迟处死案例,刀数有明确的记载,一是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一是崇祯时进士郑鄤。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这里记刘瑾被剐的刀数可能是误传,实际上刘瑾被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这样大的数目,实在惊人。民间妇女骂人时常说“你这个挨千刀的”,看来古代凌迟时将人割千刀以上并非虚词。

先说刘瑾。正德五年(1510),刘瑾以谋反罪被判死刑,圣旨特批,将他“凌迟三日”,然后还要锉尸枭首。执行十的情景,当时参与监刑的张文麟有详细的记述:

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错愕,告于上述刘先生璟曰:“我如何当得?”刘回言:“我叫本科帮你。”予因应之。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逆贼之报亦惨矣。

刘瑾把持朝政时,残害忠良,作恶多端,他落得如此下场固然使人解恨,但从他受刑的过程来看,凌迟这种刑罚不能不说它确实惨无人道。

再看郑鄤。若说刘瑾被凌迟是罪有应得,而郑鄤受如此酷刑却使人感到惋惜。郑鄤是常州横林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及第,他的文才与声望曾名噪一时。崇帧初年,由于朝廷内部党派之争引起政治纠纷,郑鄤也被卷了进去,他被人告发说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罪后由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处死。

关于郑鄤一案的详细背景与是非曲直,这里不作具体考述,我们只讲他受刑的大致经过。崇祯十二年(1639)八月二十六日黎明,圣旨下达让当日执行,有司官员立即下令传齐有关人役;押解犯人前往西市。当时的西市在北京皇城西侧甘石桥下四牌楼(后世简称西四牌楼,即今北京西四),处决死囚常在这里进行。按平常的惯例,斩首在西牌楼下,凌迟在东牌楼下,所以,那天早晨就有一伙人役在东牌楼旁边搭起一座棚子,里面供监斩官等人在此就座,棚子前面竖起一根上边有分叉的粗木杆。不一会,行刑的刽子手们也提前来到,他们每人带一只小筐,筐里放着铁钩和利刃。刽子手们取出铁钩利刃等,放在砂石上磨得非常锋利。辰、巳时分,监斩官带校尉、人役等押着郑鄤来到刑场。郑鄤被暂时停放在南牌楼下,他坐在一只大箩筐里,没有戴头巾也没有穿鞋袜,正在向一名书童絮絮不休地属咐家中后事。这时,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把周围的道路、空场堵得水泄不通,附近的房顶上都爬满了人。有位吏役说,西城察院的官长还未到,必须稍停片刻,正说着,那位官长由随从前呼后拥,分开密集的人群向这里来了。就位之后,他高声宣读圣旨,由于周围人声嘈杂,他都念些什么,人们听不清楚,只听他最后的一句是:“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刽子手齐声附和,声如雷震,围观的群众莫不心惊胆颤,两腿发抖。只听得三声炮响,之后开始行刑。人群更加骚动起来,爬在房上的人有的站起身,伸长脖子,想看看刽子手怎样剐人。但由于近处的人围得密不透风,稍远一些就看不见行刑的场面。过了好大一会儿,只见那有分叉的粗木杆上垂了一条绳子,有人在木杆后面拉动绳子,绳子的另一端便吊起一件东西,鲜血淋漓,原来是人的肺和肝,一直吊到木杆最高处。这说明犯人的肉已被割尽,开始剖腹取五脏了。又过了一会,木杆上的绳子放下来,卸下肝肺,又吊起一颗人头,这说明郑鄤已被砍了脑袋,悬挂示众。接着,又把郑鄤的躯体也挂了起来,使他的胸贴着木杆,背朝着众人,大家看见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条一缕的,却没有割掉,千百条密麻丛集,就像刺猬似的。这时,凌迟之刑宣告结束,有两名校尉手舞红旗,骑着快马同东飞驰,他们是去宫中把剐的刀数向皇帝报告。后来,有刽子手把郑鄤的尸体取下,把他身上的肉一条条的出售,据说人们买这些人肉是作为配制疮疥药的原料。

清代仍有凌迟之刑。统治者对农民起义的首领一旦捕获,总是要凌迟处死。如太平天国北伐军失败,将领林凤翔、李开芳等八人被俘,都押解到北京凌迟示众。捻军首领张洛行、赖文光兵败被俘,也受了凌迟之刑。太平天国的著名领袖石达开在大渡河兵败,向四川总督骆秉章投诚,但没有受到宽大处理,清廷传旨将石达开不必押送北京,在四川就地处决,骆秉章这个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竟残忍地对石达开等使用了凌迟之刑。那是同治二年(1862)六月二十五日,骆秉章率领清兵把石达开和宰辅曾仕和、中丞黄再忠等绑赴刑场。石、曾二人分别被面对面缚在两个十字木椿上。执行凌迟时,刽子手先对曾仕和割第一刀,曾仕和受疼不过,惨叫狂呼,石达开斥责他说:“为什么不能忍受此须臾时间?”曾仕和这才紧咬牙关,不再叫喊。石达开受刑时,被割一百多刀,他从始至终默然无声。石达开的凛然正气和坚强意志使清军官兵感到震惊,四川布政使刘蓉说他“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

凌迟之刑一直延续到清末。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了。

杀千刀的是什么意思?

立决是立即执行的意思,分为斩立决和绞立决。对于尚有疑问或是有矜免情节的案件,则判处监候,称为“斩监候”或“绞监候”,被判“斩监候”或“绞监候”的案犯,不在当年处决,而是暂时监禁,留待来年秋审可朝审再作判决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凌迟”主要是针对犯了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罪的人设置的。也就是说,“凌迟”主要是用来处死危及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治犯的。“凌迟”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让那些声称“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的好汉,想速求一死而不得,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大宦官刘瑾。“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再如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这两个案子都是由皇帝钦定的,依据《大明律》量刑。

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是清末大闹北京城的恶棍康小八,康小八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有一天,他在一家剃头棚理发时,发现剃头匠和一位顾客正在闲谈,并大骂康小八不得好死。康小八理发完后问二人:“你们认识康小八吗?”二人说:“谁认识这种混账的东西。”康小八“嘿嘿”冷笑一声说:“今天康八爷就叫你们俩当个明白鬼。”说着拔出手枪将二人击毙。康小八被缉拿归案后,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处死。

唐代以前最重的刑罚是“斩首”,五代才开始在刑法之外增设了“凌迟”的条款,元朝开始把“凌迟”作为正式条款列入刑法,直到清末。随着封建社会的结束,“凌迟”这种惨无人道的酷刑,也随之被废除了。

“凌迟”一词见于《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本义是指逐渐缓慢升高的山坡,把“凌迟”一词借用来作一种刑罚的名称,是“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渐次之义。”(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凌迟刑在史籍中有支解、磔等多种名称,虽然说法不同,但施刑的手段差不多。这一刑法始于五代。“凌迟”是死刑的一种。这种刑罚被正式列入刑法法典始见于《辽史·刑法志》:“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沈家本先生说“凌迟之刑始见於此,古无有也。”(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辽代以后,宋、元、明、清的史书中均有关于凌迟刑的记载。《宋史·刑法志》介绍:“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大明律》、《大清律》中都有明文规定:“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绞斩以外有凌迟,以处大逆不道诸罪者。”市井骂人“小挨刀的”“干刀万剐”的说法是有所据的。官修的史书不便把这种酷刑的手段说得太详细。明人王明德就说得比较清楚了:“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寸磔,就是一寸一寸地割。“相传有八刀之说,先头面,次手足,次胸腹,次枭首。皆刽子手师徒口授,他人不知也,京师与保定亦微有不同,似此重法,而国家未明定制度,未详其故。”(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八刀凌迟不能算作寸磔,凌迟究竟割多少刀,正如沈家本先生所说法无明文,全凭刽子手具体操作。据记载明正德五年(1510)大太监刘瑾伏诛,以凌迟处死,“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先十刀一歇一喝。头一日该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开刀……凌迟三天刑毕。”

明末崇祯年间郑鄤被凌迟处死,时人记下了当时的场面“黎明脔割之旨乃下。行刑之役具提一筐,筐内均藏铁钩利刃,时出刃钩颖以沙石磨利之。埊阳(即郑曼)坐于南牌楼下,科头跷足,对一童子嘱咐家事絮絮不已。鼎沸之中忽闻宣读圣旨应剐三千六百刀,刽子手百人群而和之如雷震然,人皆股栗。炮声响后,人拥挤之极,原无所见,下刀之始不知若何。但见有丫之木指大绳勒其中,一人高距其后伸手取肝肺两事置之丫颠。忽又将绳引下,聚而割之如娟。须臾小红旗向东驰报,风云电走,云以刀数据报大内。”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

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清嘉庆八年(1803)亦有一人因“大逆”遭凌迟处死。是年二月二十日清仁宗颙琰从圆明园回宫进神武门。此时一人从神武门西侧俗称“黑老呱殿”之后冲出欲刺嘉庆。此人被捕后审不出所以然来,只知名叫成德是一杂役。因其罪恶滔天,定凌迟处死,同时被杀的有他两个十来岁的孩子。成德凌迟处死应在菜市口,据云成德被凌迟过程中到后来“血尽但流黄水而已”,“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剐到一半成德对刽子手说:“快些”,刽子手回答他“上让你多受些罪”,“遂闭目不复言”。凌迟后还要枭首陈尸示众,以警效尤。菜市口西鹤年堂一带就是刑杀之地,沿途冥衣铺、棺材铺独多,为此地是杀人场也。凌迟从辽代开始定为正式刑罚,一直沿袭到清末。直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经沈家本奏请,颁布《大清现行律例》后才下令将凌迟、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具改斩决”。凌迟等酷刑被废除,死刑仍分绞、斩两种,而且各种名目的酷刑并没有禁绝。酷刑是随着封建统治的倒台而废除,随着封建意识的消亡才会绝种的

中国历代斩首有什么不同

方言。詈词。犹言不得好死的。

1、方言。詈词。犹言不得好死的。

2、今多指坏人,泛意“你这个坏家伙”。

3、骂人的话,多见于妻子对丈夫的怨恨咒骂。例如:你这个杀千刀的,整天不顾家里就在外面鬼混!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四回:“符太太 也插上了嘴,骂到快时,却又说的是 苏州 话,只听得‘老蔬菜(吴 人詈老人之词)’、‘杀千刀’两句是懂的,其馀一概不懂。”

鲁迅《故事新编·理水》:“这没良心的杀千刀!”茅盾《多角关系》:“没良心的!杀千刀!还我凭据,凭据!”

扩展资料:

在民间谚语中,“挨千刀”表达了对某人的极端仇恨,但大多停留于口头,甚至可能转义为一种爱意的曲折表达。“杀千刀”则是一种国家仇恨,是中国古代死刑的极端化执行方式,是西方人对“凌迟”(death by a thousand cuts)之意译被反译为中文。

1904年北京菜市口的王维勤凌迟照片进一步固化了西方人对“中国酷刑”和中国文明低等性的确信,然而,此刻也正是中国的政治领导层和法律改革家决意废除凌迟的临界点。

刚听说,“堂客”一词是什么意思?

凌迟之刑是诸多酷刑中最惨绝人寰的一种。是将活人的肉一片片割下来,让人慢死的方法。中国历史上有姓名可考的被凌迟处死者不下千人。著名者如颜杲卿、刘瑾、郑鄤、袁崇焕、石达开等等。民间悍妇骂人时常说“挨千刀的”,就是指的凌迟。如此咒人,实在是国骂之精髓,先按下不表。明朝是历史上酷刑最多的时代,百官们竟然用鸩血染衣带,一有捕拿,即吮带死,以免受折磨。

明代《瑞严公年谱》记下明末崇祯进士郑鄤被凌迟处死时的情景——

一六三九年八月二十六日黎明,圣旨下达让当日执行,有司官员立即下令传齐有关人役押解犯人前往西市(后称西四牌楼,即今北京西四)。那天早晨就有一伙人役在牌楼旁边搭起一座棚子,里面供监斩官等人在此就坐,棚子前面竖起一根上边有分叉的粗木杆。不一会儿,行刑的刽子手们也提前来到,他们每人带一口小筐,筐里放着铁钩和利刃。刽子手们取出铁钩利刃等,放在砂石上磨得非常锋利。辰、巳时分,监斩官带校尉、人役等押着郑鄤来到刑场。郑鄤被暂时停放在南牌楼下,他坐在一只大箩筐里,没有戴头巾也没有穿鞋袜,正在向一名书童喋喋不休地嘱咐家中后事。这时,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把周围的道路、空场堵得水泄不通,附近的房顶上都爬满了人。西城察院的官长就位之后,高声宣读圣旨,由于周围人声嘈杂,他都念些什么,人们谁也听不清楚,只听他最后的一句是:“照律应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刽子手齐声附和,声如雷震,围观的群众莫不心惊胆颤,两腿发抖。只听得三声炮响,之后开始行刑。

人群更加骚动起来,爬在房上的人有的站起身,伸长脖子,想看看刽子手怎样剐人。但由于近处的人围得密不透风,稍远一些就看不见行刑的场面。过了好大一会儿,只见那有分叉的粗木杆上垂了一条绳子,有人在木杆后面拉动绳子,绳子的另一端便吊起一件东西,鲜血淋漓,原来是人的肺和肝,一直吊到木杆最高处。这说明犯人的肉已被割尽,开始剖腹取五脏了。又过了一会儿,木杆上的绳子放下来,卸下肝肺,吊起一颗人头,这说明郑鄤已被砍了脑袋,悬挂示众。接着又把郑鄤的躯体也挂了起来,使他的胸贴着木杆,背朝着众人,大家看见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条一缕的,却没有割掉,千百条密麻丛集,就像刺猬似的。这时,凌迟之刑宣告结束,有两名校尉手舞红旗,骑着快马向东飞驰,他们是去宫中把剐的刀数向皇帝报告。后来,有刽子手把郑鄤的尸体取下,把他身上的肉一条条地出售。据说人们买这人肉是作为配制疮疖药的原料。

“人皮草袋”和“沥青人”

活剥人皮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六朝以前的剥皮之刑只是剥人面皮,后来便进而剥人全身的皮了。尤其明朝剥皮之刑用得最多、最狠。

叶子奇《草木子余录》记载,朱元璋对官员责治甚严,若有贪污暴虐,准许百姓赴京诉冤,贪污数额在六十两白银以上的,就要处以死刑,杀头后枭首示众,并且剥下他的皮,皮里填上草,把这“人皮草袋”置于衙门里官座旁边,让后任官员触目惊心,起警戒作用。府州县衙附近,都要设立一座厅堂,祭祀土地神,若需要实行剥皮就在此执行,因此这座厅堂便叫做“皮场庙”。

天启年间,魏忠贤擅政时也常用剥皮的手段,而且,剥皮的方法非常奇特。夏充彝在《幸存录》中记载:一天,某旅店里有五个人在一起饮酒,其中一个姓徐的术士说魏忠贤作恶多端,不久肯定会倒台。另外四人有的沉默,有的害怕,有的劝他说话要慎重,不然会招来灾祸。那人大声说:“魏忠贤虽然专横,他总不能把我剥皮,我怕什么!”夜里,众人熟睡,忽然门被推开,闯进来几个人,把那位说大话的逮走了。不一会儿,又把一同饮酒的另外四个人带到一处衙门,先捕的那人一丝不挂躺在那里,手脚都钉在门板上,堂上高坐着魏忠贤。他对四个人说:“这位说我不能剥他的皮,今天不妨试一试。”就命令手下人取来熔化的沥青浇在那人身上,过一会儿沥青冷却凝固,用锤子敲打,只见沥青和人皮一齐脱掉,形成一副完整的人的皮壳。那四个人吓得半死,魏忠贤对他们每人赏给五两银子压惊,把他们放走了。

此刑比剥皮更胜一筹。俗称“上油锅煎”或“油炸”。

楚汉相争之际,楚霸王项羽就威胁要把刘邦的老爹给“烹”了。刘邦倒是满不在乎:“吾与项羽举北面受命怀王,曰:‘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分我一杯羹。”项羽听了气得半死,眼看就要把刘邦的老爹烹掉。幸亏项伯及时相劝,才使刘邦的老爹免此一难。

明朝大将铁铉却没有刘邦老爹的好运气。当燕王朱棣兴兵颠覆建文帝之际,铁铉等忠于建文帝的臣子奋力抵抗,然而,终是以卵击石,朱棣攻下南京,铁铉也被朱棣大军所擒获。即位后的永乐大帝大开杀戒,把建文帝的老臣一一处死,铁铉自然难逃。蔡东藩《明史演义》第二十六回记载——

……兵部尚书铁铉,受逮至京,陛见时毅然背立,抗言不屈。燕王强令一顾,终不可得,乃命人将他耳鼻割下,爇肉令熟,纳入铉口,并问肉味甘否?自古无此刑法。铉大声道:“忠臣孝子的肉,有何不甘?”燕王益怒,喝令寸磔廷中。铉至死犹骂不绝口,燕王复令人舁镬至殿,熬油数斗,投入铉尸,顷刻成炭。导使朝上,尸终反身向外。嗣命人用铁棒十余,夹住残骸,令他北面,且笑道:“你今亦来朝我么?”一语未完,镬中热油沸起,飞溅丈余,烫伤左右手足。左右弃棒走开,尸身仍反立如前。不愧铁铉。燕王大惊,乃命安葬。

过山龙

李伯元的《活地狱》对此刑如此记载:“是叫锡匠打一个弯曲的管子,扯直了要够二丈多长,把犯人赤剥了,用管子浑身上下盘了起来,除掉心口及下部两处。锡管子上边开一个大口,下边开一个小口,用百沸的滚水,从这头浇进去,周流满身,从那头淌出去。这个开水,却不可间断。”

这与谢肇淛《文海披沙》所说的明朝万历年间福建某官府中盘在犯人腰间的“锡蛇”是一样的。审讯犯人时往“锡蛇”的空心里灌开水,犯人受不住烫,只好屈招……相形之下,清代“过山龙”要比明代的“锡蛇”更有想像力和“趣味性”。

连坐宫刑

宫刑,这种让男人不男的刑罚并非仅存于中国,却在中国得到了极大的推广。因为男子被割除生殖器后,数日内伤口会发出一阵一阵的肌肉腐烂的臭味,所以又称为腐刑。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被判宫刑的人当属司马迁。此人因为没有管好嘴巴,而把那话儿丢了。这让后世文人接受了不小的教训,从此之后的文人老实了不少。

翻开中国的历史,受过此刑的人实在浩如烟海,其中绝大部分是宦官,这本也不足为奇。可是,发生在秦代的一场“连坐宫刑”实在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秦朝大奸相赵高是当时战国七雄之一的赵王室的远亲,在他打入秦国内部之前,被赵国处以宫刑,伤好后他逃到秦宫做了宦官,成了嬴政小儿子胡亥的家庭教师,后来升至宰相,位高权重。说起赵高的受刑,那实在是冤屈。其实犯错误的不是他,而是他的父亲。他的父亲按照赵国的律法被处以宫刑,赵高的母亲当时正在干柴烈火的年龄,那能和一个废人共同生活,于是改嫁别人,生下了儿子。根据赵国的规定,妻权夫授,即便改了嫁,生的儿子都承继姓赵,于是那个倒霉蛋名叫赵高,而不是李高王高。于是,更别出心裁的法令让赵高陷入水深火热——当时赵国的法令规定,这样生下来的儿子也要被处以宫刑。

对于这种刑罚,姑且称之为“连坐宫刑”。所蕴含的各种变态心理实在值得把玩。这究竟是一种灭绝式的断后刑罚,还是一种仇恨式的报复?

太监们的生殖器哪里去了?

太监们生殖器的归宿一直是一个不宣的秘密,当然,更多情况下是因为人们不去关心这历史细节中卑微的细节。

北京紫禁城西华门外有间名叫“厂子”的破屋,就是明清两朝赫赫有名的太监工厂,那些身怀绝技的“刀子匠”,按“圣上”的旨意不断制造着太监。按照太监门的规矩,割下来的生殖器不可随便扔掉,大有排场之用,俗称“宝贝儿”。一遇到升迁的机会,必须拿出来呈验;就是在太监临死入棺之前,还得找回“宝贝儿”在原处装上,到了阴曹地府,才不至于尸首不全,以求来世能够六根齐全,重享荣华富贵。

清朝大太监李莲英因自己的太监身份而痛苦,他不止一次说过,来世一定要做个真正的男人,他恳求家人在他死后为他下体装一个木制的生殖器,以求一个完整的身子去见阴间的祖宗。然而,这段“口述史”终究经不住推敲,考古队打开李莲英保存完好的墓葬时,发现除了一颗头颅外,什么也没有。后人猜测:尽管他的家人沾了他不少的光,但他到底是个阉人,就算安上木柄也是辱没祖宗的,故此把他整个身躯都舍弃掉

-- 中国古代的刑杀

中国古代的刑杀

我们的祖先给我们留下了很多宝贵遗产,刑杀即其一也。

由轻至重,约略如下:

1、黥 于两颊(或额上)刺字,后涂以黑色,令永不能磨灭。

2、劓 是谓割去活有的鼻子,这当然比黥要重得多了。

3、刖 砍脚。这可分为砍左脚,砍右脚,砍左右脚三种。古代医学不甚发达,被砍脚的人能否活下,不得而知。史有载曰“秦时,断足盈车”之说。西汉景帝朝因为“上不忍,去肉刑”,将刖(砍左脚)改为“弃市”--“上”真仁慈啊!

4、宫 男人别怕,犯了大罪无非被“宫”--大不了不过性生活而已!只不过此刑始于商朝,其时并无消炎一说,割了阴囊阴胫,那创口不会太小,天若热时,腐臭冲天,据野史称,明末魏忠贤21岁时,身为二子一女之父,自宫入“闱”,自“宫”时,方圆三里之内,无人敢近。故此刑又名为“腐”。

5、定杀 始于始皇帝时,将活人投入水中憋死:这一般只对有传染病的已罪之人使用,故其酷烈尚不为最。

6、坑 活埋。活埋是很有趣的一件事,因为它并不是将人倒着放入土坑,而是站着的,以故其命不久,其死不快,一点一点的土的堆积,人犯大多死于泥土没顶之前。秦时侯生、卢生因上言始皇帝“专制”,遂问以诽谤罪,凡“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于咸阳”。

7、 大辟 这是很没面子的,也很没文化底蕴的死刑方式,不过是杀头而已,勉强算上。

8、腰斩 类7,只是多点艺术性,因为将人断在腰里,毕竟要比割下头颅难些。估计,行刑人的“职称”要比“大辟”高一级。

9、 磔 《史记》曰“谓裂其肢体而杀之”,是所谓“车裂”,或俺百姓称作”五马分尸”--不过百姓是太过善良了点,因为分的不是“尸”,而是活人,那第一位“磔”了好多活人的商鞅就是被“磔”死的。

10、 戮 刑辱示人,然后斩杀--今日40岁以上的人都有记忆,那大致相当于枪毙以前,先开个“万人大会”,然后挂牌牌游街,再行枪决。这个传统目前颇有失传的危险,建议有关方面发扬光大之,否则何颜面对地下列祖列宗?

11、炮烙 先在大铜柱上涂油--不知是荤是素,再于其下加碳燃火,令人犯于上行走。走过了--诸位莫再犯太过善良的错,如走过了一遍,那好,再来一遍!法律是皇帝权力的表证,不可以“掏浆糊”的,既为行刑,不死不休。

12、醢 也叫菹醢。此刑甚有创意,但不艺术。杀人后,将尸体掏成肉酱。

13、脯 请女士走开,尤其是爱吃果脯的女士走开,因为果脯的“脯”是“肉”字旁的,它本是一种刑罚而否食物,即“菹醢”之后,将其晒成肉干。

14、劓殄 先割鼻子,再行诛杀全家。《尚书》有云,“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商代人是比较仁慈的,这好象只是个危胁,但其后人是真真将其发扬光大了。

15、 具五刑 顾名思义,集五大刑于一身。《汉书。刑法志》载,“当三族者,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先断其舌。”受者真是可怜,但谁让你犯下如此大罪?何以别人不罹此罪,偏偏是你?别人能活,为什么你不能活?据非权威考证(是乃蓝弧自考,写论文者不宜为据),此刑为李斯所创。李斯于秦王嬴政之强大,于秦之“包举宇内,并吞八荒”,于焚书,于坑儒,于行酷刑于秦国,于禁私学、禁授“诗、书、百家语”而成就文化思想之大一统,可谓劳苦功高,然其结局与“先兄”商鞅一样,发明者的“专利”终又落到李斯本人头上。史记载,“二世二年七日,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这让我想起“请群入瓮”的故事,何以中国历来之暴戾、酷虐之徒,虽有无数“报应”的故事,总还是不能令其警醒?

16、凌迟 俗称“杀千刀”。如果哪位女士没骂过别人“杀千刀”的,可上蓝弧处领奖,不过女士只是说说而已,凌迟却是实打实的,能体现吾古代文化之博大精深,无凌迟右者。凌迟本意指山势渐趋平缓,杀人则期其死徐而不速也。通常,凌迟自脚底始而至头颈,如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为崇桢“凌迟”,刑前,先将鱼网紧其裸身,好让身上的肌肉一块块突出,便于割肉,孰料游街时,愤怒的北京良民冲破重重阻拦,先刽子手将袁身上突出的肉给生吃了,看来,袁崇焕咽气之前,是会大大感谢他的子民的——虽然才几个月后他们就不再是大明的子民了。下面给个网址,(少儿与女士不宜)上面有几张清末妓女被凌迟的老照片,煞是“好看”,那是先从美女的丰乳开始下刀,后及私处,再及其余。记不清我从哪篇文章上看到,有“高级职称”的刽子手,杀三天三夜而人犯仍活着!

堂客是妻子的意思

堂客即是妻子、夫人、老婆、婆娘、屋头的、娃儿的妈,讲堂客的除了重庆,有湖南,还有湖北武汉、黄陂、咸宁称之堂客。这是句很独特的俚语。把妻子称“堂客”,学问颇深沉,这涉及中国传统家庭的建筑形式,民居建筑学。

在以前,从“堂客”这个称呼来看,湖南的老婆们与其它地方的老婆们比起来,家庭地位要高一些。“堂客”是“堂屋里的客”,而堂屋是供祖先牌位的,最神圣的地方,也是家里议事做决定的地方,最要紧的去处

这就证明夫家不把娶进来的老婆当外人,直接就请到堂屋来。因为毕竟是外姓,不共祖先,于是给了一个“客”的称号,叫“堂客”,不然的话就要叫“堂主”了,可见夫家给的待遇和地位还是蛮高的。

古人对妻子的称呼

1、小君、细君:最早是称诸侯的妻子,后来作为妻子的通称。

2、皇后、梓童:皇帝的妻子。

3、夫人:古代诸侯的妻子称夫人,明清时一二品官的妻子封夫人,近代用来尊称一般人的妻子,现在多用于外交场合。

4、荆妻:旧时对人谦称自己的妻子,又谦称荆人、荆室、荆妇、拙荆、山荆。贱荆,有表示贫寒之意。

5、娘子:古人对自己妻子的通称。

6、糟糠:形容贫穷时共患难的妻子。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堂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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