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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尾乞怜啥意思_摇尾乞怜求收留猜生肖

tamoadmin 2024-07-09 人已围观

简介1.高分求翻译歌词2.求野性的呼唤800字读后感3.关于吕布之死4.安徒生的生平几关与他的故事,越多越好5.安徒生生平事迹,创作资料,是怎样在逆境中成长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在锻铁。准确地说,是他们几个人一起在锻铁。可是真遗憾,我第一眼看见的是他,于是便再也看不见其他人。所以,直到很多年以后我都觉得,当一个人已经光芒四射却还不自知,或者说装作不自知的话,那就是罪过。洛阳城外的树阴下,始终幽绿色的、

1.高分求翻译歌词

2.求野性的呼唤800字读后感

3.关于吕布之死

4.安徒生的生平几关与他的故事,越多越好

5.安徒生生平事迹,创作资料,是怎样在逆境中成长

摇尾乞怜啥意思_摇尾乞怜求收留猜生肖

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在锻铁。准确地说,是他们几个人一起在锻铁。可是真遗憾,我第一眼看见的是他,于是便再也看不见其他人。所以,直到很多年以后我都觉得,当一个人已经光芒四射却还不自知,或者说装作不自知的话,那就是罪过。

洛阳城外的树阴下,始终幽绿色的、绝对的寂静。也因此,那一声又一声单调、规律并且铿锵有力的打铁声渐渐地听出一种岁月一样安然的忧伤。他赤裸着上身,壮丽的身体被晒成了古铜色。他如云的黑发松松地挽在侧面,总会有几缕头发轻轻地在他的脸前飞溅着。他把铁锤举起来的时候,胳膊突然收得紧紧的,就像两条伤痕累累的河。然后他用力地砸下去,眼睛里突然闪电般地,掠过一丝凶狠,还有柔情,我不知道一个人的眼睛里为什么能够同时拥有这两种神情,但是他就是做到了。被他敲打的那块铁看上去柔弱无骨,是红色的,像残阳。

然后他像神一样若无其事,但是端然地转过脸,再然后他就看见了我。

我站在藩篱外面,不知所措。

他一怔,然后微笑,问我:“是来找我的吗?”

我很紧张地说,我听人家说,这里有一间铁匠铺。

“没错,就是这里。铁匠就是我。”他说。

好吧。他真的就是那个酒馆老板嘴里会写诗的铁匠。或者是我够幸运,我不期然间撞上了误入凡间的,专司打铁的神。他不够彪悍,但是足够凌厉和肃穆,完全符合我心目中神的形象。我吞吞吐吐地告诉他,我想要他帮我锻一把刀,很锋利很锋利的那种短刀,我要把它带在身上赶路。可是他还是以刚才的神情专注地看着我,似乎完全不在意我在说什么。于是我心虚了,结巴着说:“您不用担心,我身上,我身上有很多银子。真的。我就是想要最好的一把短刀,我付得出钱。”

这个时候他又一次地微笑了,在他身边,那个刚刚为他拉风箱的男孩子也站直了身子,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对我说:“别误会,小兄弟。我们这间铁匠铺是不要钱的。”这时候另一个人拾起它扔在地上的铁锤,非常热情地接近我,拍了拍我的肩膀:“好俊俏的小兄弟,要不是这身衣服,还以为是个美娇娘呢。”

就是在那一天,我认识了他们三个。这群风流倜傥、徇徇儒雅的铁匠。拉风箱的最年轻的男孩子是向先生,向秀,他们叫他子期。那个上来拍我肩膀,说我像美娇娘的是吕先生,吕安,他们叫他仲悌。

他,那尊神,他是嵇康,他说我也像朋友们那样,叫他叔夜就好。

然后他问我:“你叫什么?”我摇头,我没有名字。我从小长大的那座目不识丁的村庄里,人们都叫我老三。

“那么——”他略微沉吟了一下,他沉思的样子真是好看,幽深的眼睛似乎是在眺望无穷尽的苍天,但是其实什么都没有看见。就是这样美丽的一秒过去以后,我就有了名字。他叫我藏瑛。向先生和吕先生都说这个名字配我的人,可惜他们不知道,那个“藏”字对我来说很难写,我认得的字不多。但是那一瞬间我就决定了,我一定会好好的练习这个字,把它复杂的笔画记下来。因为这是我的名字,因为一个有了名字的人应该从此懂得自尊。

“你从哪儿来?你要短刀干什么?”他扶着我的肩膀,他的手很大,有力而且温暖,隔着薄薄的衣衫,我能感觉到那几颗被铁锤磨出来的老茧。

我略带惶恐地摇摇头,我不想说。那不是他们能够理解的生活。虽然他们在打铁,虽然他们都穿着很朴素的衣衫,可是我仍旧知道,他们跟我是不同的。他们是群尊贵的人。他们脸上的神情、说话的声音里都充满了那种知道自己会赢得别人尊重的味道。我不想在他们面前提起我的家,我的爹娘,我曾经的生活。有什么好说的呢?乱世之中,赤贫如洗并不新鲜。全家人都是要吃饭的,所以,所以当那辆从城里驶来的漂亮马车停在我家茅屋外面的时候,我一点都不怨恨爹和娘。马车上下来一个衣饰考究的男子,但是据说,这个光鲜亮丽的人只不过是我未来的主人的仆人。他看着我,然后让我转过身,然后摸摸我的脸,再捏捏我的肩膀跟腰,最后要我张嘴,看我的牙齿。我从不知道买一个人和买牲口一样,都是要看牙齿的。我的爹和娘在一旁恭顺地垂手而立,连带着的,看我的眼神里竟然也沾染上了一抹卑屈的谄媚。男子说,我这么精致的脸怎么会长在这么一个穷乡僻壤里。他还说,他家老爷一定会宠我的。然后他留下了定金,说再过两天就来带我走。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打那男子走了以后,爹和娘突然对我客气了起来。但是我的兄弟姐妹们团结一致地不跟我讲话了。那天晚上,哥哥突然从炕上转过脸,恶狠狠地盯着我:“有什么了不起。”他照我脸上吐了一口唾沫,“你不过是要去做人家的——”我如梦初醒,天不亮的时候,我就逃走了,带了一点那个人留下来的订金作盘缠。我要去买一把最厉害的刀,要是谁追来了,我就刺死他。要是有很多人一起来追我,我就在输给他们之前刺死自己。

能走多远,就走多远。这世界上不知有没有一个地方,既没有那些令人窒息的贫穷,也没有那些随便把人玩弄于股掌之中的富贵。也许是我痴心妄想,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地方呢。知道我遇见了他们,遇见了他。

当然,当然,他没有为我锻打我要的刀。因为我不走了,他收留了我。他救了一个逃亡之中的娈童,并且给他取了一个好听,又值得珍惜的名字。

我喜欢这个地方,喜欢这群奇异的人。后来,很多年以后的后来,我才明白,是他们为我打开了一扇门。那扇门里的精致与一般人心里想要的温饱或者安康的生活没有特别大的关系,它只是符合每一个愿意做梦的人的绝美想象。其实,打开这扇门未必是一件好事情,因为这终究会妨碍你过正常的生活,可是我真庆幸我遇见了他们,因为,当一切都灰飞烟灭的时候,我还可以拥有对那段跟他们在一起的日子的回忆。我从不知道,回忆也是可以给人无穷无尽的力量来支撑人活下去的。

我曾经觉得,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人,就是富人和穷人。富人能够拥有所有我和我的爹娘不得能拥有的安逸,而穷人,就要沉默并且顺从地忍受所有的苦难。但是现在,我知道不是那么回事。他们是贵族,对于我来说也是从传说里走下来的文人墨客,倒是未必都有奢侈的生活,事实上,窘迫的日子也是经常的。但是他们都活的高尚。就连打铁、种菜这样的活儿,到了他们那里都变成了很美很雅致的事情。他们说,做体力活才能真正贴近自然,才能恢复人的本性。反正他们都那么会说话,能把所有不可思议的事情都变成合理的。我从来都能有见过一群这样恣意任性的人。谁都不放在眼里,什么都是粪土,别提什么功名利禄了,就连圣人的圣训到了他们那里也变成了玩笑。最开始的时候我目瞪口呆,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人可以活得这么奢侈,这么聪明,这么自以为是,这么放心大胆地为自己建造一个理所当然的世界。到后来,也就习以为常。他们教我读书识字,教我唱歌,我帮着他们打铁种菜,也陪着他们度过一个又一个彻夜狂欢的、美丽的通宵达旦。看他们喝酒真是叫我胆战心惊。那种毫无节制的酒量让我相信他们的身体里流淌的不是血,而是香气四溢的佳酿。当他们都醉了的时候,当他们吃了那种名字叫做“五石散”、说是会让人像神仙那样飞起来的药的时候,总得有一个像我这般清醒的人来收拾残局。

“瑛郎。”她总是喜欢这么叫我,尤其是在他喝醉的时候,他的眼睛里总是有一种柔情似水的迷离。那个时候我会有种错觉,觉得他是需要我的。这个尊贵的,即使是在这一群尊贵的人里也是中心或者焦点的嵇叔夜,他需要我。他说:“瑛郎,你知道那个时候我们七个人经常这样通宵达旦地喝。那段日子真是开心呀。可是,”他叹息了一声,“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他总是在很多时候提起他们七个人,我不知道他指的是谁,因为我明明只看见他和吕先生,还有向先生这三个人而已。不过我不问。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他无限神往地追忆的,就是那段被后来的很多人津津乐道的“竹林七贤”的时光。无论是七个人,还是三个人,反正都是些和他一样的,并且折服在他的光芒之下的人吧。我这么想。那天晚上,天气很凉,应经是秋天了。满室肃杀的气息。那天晚上他们一起喝酒,自然到了深夜,都有一点醉了。那天晚上,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因为这种很凄凉的秋意,我心里有点难过。吕先生和向先生在一边行酒令,输了的唱歌,他们厂的东西我全都听不懂,但是都拖着婉转而悠长的调子,所以我觉得那首歌一定是在讲述一个人正在全心全意的思念着什么东西。

“瑛郎,你怎么不说话?”他修长并且有力的手指轻轻地摸了摸我的脸,他喝醉的时候特别喜欢微笑。平时他不怎么笑的,可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算他冷若冰霜地板着脸,我也觉得,他眼睛里还是埋着很深很黑暗的温柔。“瑛郎,你眼睛真大。”他随意地卧在地上,托着腮帮,他的头发就这么静若处子地垂下来。天气明明阴冷,可能是因为喝酒喝热了吧,他依然像打铁的时候那样,赤裸着上身,灰白色长袍已经很旧了,旧成了月光的颜色,随随便便地拖在地板上。他总是这么不修边幅,可是向先生说过,曾经,他们的一个好朋友说,嵇叔夜这个人站着的时候像棵挺拔的孤单松树,可是醉了的时候,摇摇欲坠的,就像是玉做的山要塌了。这个朋友一定跟他一样,是有学问的人。有学问真是好啊,我瑛郎就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来这种话。

“瑛郎,你是不是有一点想家?”他就是这样的,每次都猜得到我在想什么。我轻轻地点了点头。

“不必想,瑛郎,”他拍拍我的脑袋,说,“你知道你自己是再也不会回去的了。想又有什么用?”

“嵇先生,你说我是不是个恶人?”我问,“我明明知道爹娘也是因为实在没有办法了才把我卖掉。我也知道卖了我可以给他们换来足够的钱过一阵子温饱的日子。可是为什么我还是要逃跑呢?不仅逃跑了,我还偷了一些人家付的订金。我也不知道对于我爹娘来说,到底要怎么收场了。也不知道那些人会不会让我爹娘遭殃。嵇先生,现在全家人一定都恨死我了,我是不是很不孝?是不是很该死?我知道的,按照律法,不孝如我,应该被关进牢里去的。”

“瑛郎,”他很认真地告诉我,“放心好了。没有人能把你从我这儿带走关到牢里去,除非他先杀了我,你懂吗?”

“嵇先生,瑛郎不过是条丧家之犬,你们为什么都对我这么好?”

“因为你对我们好。”他回答,“多简单的一回事。”

“嵇先生,你不会觉得瑛郎自私,罪孽深重?”

“是你的爹娘先把你往火坑里推的。你有什么罪孽?”

“可是他们是我的爹娘。不是说,就算他们把我往火坑里推,我也得顾及着他们的难处高高兴兴地往下跳吗?”

“谁这么说?”他问我。

“他们说,是圣人说的。”我突然间有些胆怯。

“这绝不是圣人的原话。都是些愚蠢之辈的曲解。”

“那,那就是,就是皇上说的。”我有些心虚地低下了头,“不是说,皇上是以孝治天下的吗。”

“皇上。”他冷笑,“谁都可以做皇上,现在的一个天下就有三个皇上。皇上有什么稀奇。”然后他托起我的脸,问道,“瑛郎,你是相信皇上说的,还是相信我说的?”

我大惊失色,突然觉得寂静的夜晚里暗藏着无数的杀意。我嗫嚅着说:“我,我相信皇上。”

他却微笑了,棱角分明的笑脸有种凛冽的艳,他又问我:“那你更像愿意相信皇帝,还是愿意相信我?”

我犹豫地看了看四周,吕先生和向先生正在一起唱一首他写的歌,唱得淋漓酣畅尽兴无比。夜风从厅堂里穿过来,黑夜中埋伏着无数个静默着的、没有恶意的灵魂。除了它们,没有人在听我们俩的对话。于是我看着他的眼睛,告诉他:“当然是相信你。”

这个时候,我清晰地听见了吕先生和向先生的歌声,他们跟我说过,那首歌在唱几个朋友一起出游:“轻车迅迈。息彼长林。春木载荣。布叶垂阴。习习谷风。吹我素琴。交交黄鸟。顾俦弄音。感悟驰情。思我所欲。心之忧矣。永啸长吟。”

他跟着轻轻的哼:“交交黄鸟,顾俦弄音——”夜很深很深了,他一把扯下了雕花卧榻上的帐子。他抱紧我,抱紧我,他说瑛郎你真美。他不知道,其实我也想对他说一样的话。岁月似乎在这个瞬间停顿了,这座孤单的,已经在慢慢荒凉的乡间别墅变成了一片没有边际的海。我从来没有见过海,瑛郎是穷乡僻壤的孩子,本该在同一个地方出生跟死亡。能够遇见他,并且跟他们这样的人朝夕相处,是瑛郎天大的运气。我知道海就是世界的尽头了,那么我现在就在海上。我是心甘情愿的。我真的是心甘情愿的。他就是我的海,是我的尽头,我的漂流,我凄怆而又温暖的无法逃避的命运。

我真心爱着这样的生活。每天清晨,他在一片鸟鸣声中教我,还有他的儿子读书写字。他的儿子十岁。可是认识的字要比我多太多了。那是个聪明的小家伙,有一双和他一样的、秀美如鹿的大眼睛。这个孩子对我有很深的敌意,我看得出。到了下午,向先生或者是吕先生多半会过来,我们打铁,或者种菜。邻居家很穷苦的老婆婆过来,有些不好意思地送来一篮子新鲜的蔬菜。因为我们帮她家打造了一套新的农具却分文不取。他们开心并且客气地笑纳邻居家的馈赠,并且因此维持了一整天的好心情。

这个家,其实已经凋零。但是我依然能够从房檐上的装饰,或者是屋里的什么器皿中觉察出曾经的辉煌跟不可一世。他过去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我不得而知。他到底经历了什么样的事情,我同样一无所知。但是有一件事是我可以确信无疑的,就是不管生活是奢靡还是清苦,都不可能改变他这个人的辉煌。有钱的时候他可以一掷千金,没钱的时候他照样潇洒自如地把锻铁变成一个美轮美奂的游戏。可能正因为如此,才会有很多人能够心甘情愿地追随他,比如我,还有,向先生。

向先生总是沉默寡言。但是你会在他那种腼腆到有些羞涩的微笑里理解他的沉默。向先生可以为了他做一切事情,哪怕他总是肆无忌惮地嘲笑向先生酒量很小,总是嘲笑向先生的文笔不好,总是嘲笑向先生是个俗人。向先生把他当成神。你别管我是怎么知道的,反正我就是看得出来。有很多次,很多次,我都注意到了,在他一下一下挥舞着铁锤,淋漓酣畅地敲击面前那块铁的时候,向先生拉风箱的手指都在微微地颤动。他当然是不知道的,他那个时候在乎的,只有那块仿佛从夕阳上面掉下来的残渣,他的手臂跟着那沸腾的温度一起舞蹈。夕阳默默地忍耐着这种钝痛,天地因这这种忍耐而分外寂静。他根本就不在乎谁是拉风箱的人,他根本不在乎是他点燃了那个人的脸颊跟眼神,并不是炉中的火。而问题恰恰在于,就算他自己浑然不觉,也永远都会有一个人为他拉风箱,永远都会有一个人愿意默默无声地把自己的心脏变成那块通红的铁片,忍受着他单调的击打,以及寂寥。有一回,当向先生仰起脸,不期然地撞上了我的眼睛时,他愣了一下,然后,还是微微一笑,腼腆,甚至是羞涩的。向先生知道我什么都了解,向先生也知道他可以信任我。有一回,他甚至对我说了一句我一点都不懂的话:“瑛郎,有的时候我真羡慕你。”

话音刚落的时候,我听见外面传来粼粼的马车声。我承认,我很害怕马车。因为它总是让我想起那个人来到我家茅屋外面的情形。更何况,今天的这辆马车看上去就和那个时候的一样豪华,一样绚丽。那个时候,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或者我又要上路了,我必须离开这儿。可是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急急忙忙地逃往屋子里面。他的儿子在屋檐下奇怪地看着我,一言不发。这个时候,他走了出来。他拍拍我的肩膀,说:“瑛郎,不要怕。他们都是我原先的朋友。”

朋友,就是说,乘坐这样的马车来的贵客,也属于他嘴里的“我们七个人”。

来客是两个身穿官服的人。胖一点的是王大人,王戎;瘦一点的是山大人,山涛。我躲在屏风的后面,看着他们几个人在厅里饮酒,叙旧。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太多心了,跟这两位来客说话的时候,显然他是开心的。那种愉快无法掩饰,不可能被装出来。可是他的眉宇间还是有着挥之不去的萧条。和他一起跟客人们寒暄的,还有他的妻。说真的我害怕这个女人。他们都说她是个公主。除了这高贵的出身之外,在我眼里,她还真没有什么配得上他的地方。不过她看上去把那么像一个人,而是像一尊美丽的玉石雕塑。其实在这栋房子里,我并不是常常跟她碰面。偶尔见到她,也恨不能躲着走——尤其是,尤其是在那些嵇先生从我的房间走出去的清晨,我尤其害怕见到这个女人。她永远都是一脸的清冷,似乎所有刻骨的狂欢跟哀痛都会冒犯他冰清玉洁、高高在上的尊严。所以他们夫妻不是一种人,我相信他们两个人对同一件事情往往会作出南辕北辙的判断。

我躲藏的这扇屏风已经很陈旧。但正是因为我第一次理它这么近,我才发现它上面的图案原来是用极其昂贵的金银丝绣成的。在屏风的右下角,我才看到那一方并不起眼,却是不怒而威的,皇室的徽章。那是他们结婚的时候,她的嫁妆。屏风的那一边,觥筹交错。我第一次看见这个女人绽放出非常得体的笑容来。过了一会儿,吕先生也加入了他们。我第一次看到那个平日里嘻嘻哈哈,爱开玩笑的吕先生穿上一身华美官服的模样。那让我陌生跟惶惑。

于是我一个人悄悄地来到了静谧的院落里。芍药花在拼尽全力地冶艳绽放。我坐在槐树的阴影中,我知道,或者我该离开。我自己也没有想到,那辆华丽的马车,和那个一身官服的陌生的吕先生会这么深、这么重地刺伤我。我以前知道他们是群比我高贵的人,我知道当有客人来的时候,我根本没有像平日里那样跟他们同桌吃饭的资格。可是以前我从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从来都不曾自惭形秽。但是我今天才知道,原来他们跟那些拿着前来买我的人,才是真正的同类。我当然知道,在他们这样的人中,有好人,也有坏人,自然不能一概而论。可重要的是,无论是赞美还是厌恶,无论是痛恨还是眷恋,所有所有这些深刻的情感都只能在同类的人之中产生。我曾经以为,上天真的可怜我,让我找到一个世外桃源。但是不可能,不可能的,打铁、种菜、闲云野鹤、放浪形骸,都是假的,都是假的。或者他们不过是非常投入地演了一出给自己看的戏,只有我这个小龙套当了真。我逃了那么远的路,我丢弃了所有该负的责任,我把什么都押了进来,我的确没有让那家人把我买走,但是我分文不要地把自己卖到了他的同伴手里。藏瑛,你真傻,你连一两银子都没有要,人家只用一个漂亮的名字,就买走了你的心。

我还是走吧,还是现在就走吧。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在胸口那个地方像眼前的芍药花一样,鲜血淋漓地怒放。瑛郎卑贱,可是瑛郎不可能摇尾乞怜。

“你叫什么名字?”一个陌生的声音问我。

是刚才来的王大人。也不知他是什么时候来到屋外的,他似乎已经站在回廊里很久了。我想起来了,我听向先生说起过他。向先生说他们七个人里,就是这个王戎王大人最为精明。还说过他在自己家的李子核上凿洞的故事,因为凿过洞以后别人就算偷了他们家的种子也不可能种出和他们家一样甜的李子了。向先生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一脸的鄙夷,可是我却被逗得哈哈大笑。我怎么样也无法把这个耍小聪明的人跟眼前的王大人联系到一起。

“藏瑛,我叫藏瑛,不,不是,我叫瑛郎。”我手足无措。

王大人看着我笑了。他肥厚的嘴唇绽放微笑的时候给人一种莫名其妙的信任感。王大人说:“没有办法,嵇叔夜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这句话我听懂了,但是我觉得我自己没有资格回应他没有恶意的奚落。

他又说:“瑛郎,你今年多大了?”

我说:“十六。”

“十六。”王大人点点头,眼睛里有种迷离的东西一晃而过,“我刚刚认识嵇叔夜他们的时候,比你大不了几岁。”

他似乎根本不在乎我又没有在听,自顾自地说着:“那个时候叔夜是我的梦想。可能不单单是我吧,对我们几个人来说都是。他就像是个从梦里走下来的人,聪明绝顶,才华横溢,桀骜不驯。更难得的是,俊秀得不像是个真人。可能吧,一个人的身上拥有太多的仙品不是什么好事情,你看嵇叔夜,上通天文,下晓地理,可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人。那时候我们年轻啊,”王大人长长地叹了口气,“王戎有的,能够引以为傲的东西,嵇康都有;王戎没有的,梦寐以求的东西,嵇康也有。中散大夫,皇亲国戚,全都不在话下。任何错事到了他那里都能变成卓尔不群。我知道,这辈子,我都只能仰着头看他。可是啊,瑛郎,叔夜他忘记了一件事,一个人,有的东西再多,他终究还是势单力薄的一个人而已,你看楚霸王,力拔山兮气盖世,那又怎么样?无论你是怎样的英雄,单枪匹马终究没有可能力挽狂澜。可能任何人终究是不一样的吧,对我来说,低头算不了什么,因为我是低着头长大的,所以知道人生在世总得低头;可是他不一样,你可以说他是一身傲骨,但若是让我来说,那不过是因为他从来没尝过低头的滋味,所以才把低头当成耻辱。瑛郎,你明白吗?”

我当然明白,只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这让我有一点受宠若惊,但是我沉默不语,没有点头或者是摇头。

“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呢,瑛郎。”他摇摇头,“因为他现在谁的话都听不进去了。他一向如此,没有办法。瑛郎,你是他身边的人,我只想要你答应我,无论如何,你跟他到底。实话告诉你瑛郎,山雨欲来风满楼呵。像你们这样自由自在、锻铁务农的好日子,没有多少了。想当年,项羽穷途末路自刎于垓下之时,尚且有一匹乌骓马跟了他去。我不忍心,眼睁睁地看着叔夜穷途末路的时候,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他一生一世都是卓尔不群,不能走得那么凄凉。瑛郎,你懂我的意思吗?”

“王大人是说,万一嵇先生会有什么不测的话,要我跟着他走。我懂得。”我面无表情地回答他,“瑛郎卑贱,能誓死追随嵇先生,是瑛郎的福分。”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在滴血。我知道,我知道,能把我看成是一匹通人性的名驹,应经算是我的荣耀。

这个时候屋里传出来一声酒盅摔碎在地上的声响。然后我听见山大人激动的说话声:“叔夜,没有谁是存心想要害你的,你何必那么固执?”

他说:“山巨源,你自己要去拿屠刀我管不了,你想要我也沾上一手的腥气那就办不到。”

山大人说话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了:“叔夜,你我是至交。你心里最明白不过。如今这世道已经变了。难道我不知道曾经竹林里的日子是最好的吗?难道我不想永远过当初那种旷达不羁、放浪形骸的日子吗?可是这世道不容我们。叔夜,你扪心自问,你不愿意亲近司马氏,是因为你誓死也要效忠大魏吗?你若真的是大魏的忠臣,那当年你为什么要隐居竹林不肯为朝廷效力?身为皇亲国戚,当年那些离经叛道的事哪一样是你嵇叔夜没有做过的?你我之间,我不怕说些该砍头的话,改朝换代,江山易主,从古至今,现在不是头一遭,也绝不会是最后一遭。西欧那个命如你,你怎么连自保都不懂得?当年你任性妄为,我们大家都放纵你,可是叔夜,你以为你自己是谁,你以为出了竹林,你还是那个人人奉为神明的嵇康?明明有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碾死你就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不费吹灰之力。可是你就是视而不见掩耳盗铃,你知不知道你这叫自作聪明,你知不知道你——”

“巨源兄。”他安静地打断了山大人,我听得出来他的声音里隐藏着深深的沉痛,也不知为什么,在这个撕心裂肺的下午过去后,在王大人跟我说过那番话之后,再一次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会让我的心在一瞬间缩成紧紧的一团。所有的血液似乎都结成了冰,我身体里面似乎有根琴弦被深深地拨了一下,疼得我指间都是冰冷的。他不急不徐:“我想你再清楚不过,当年我娶长乐亭主,不是我自己说了算的。由不得我点头还是摇头,是大魏宗室看上了我,我只能谢主隆恩。如今司马氏对我虎视眈眈,所以你就要我去当那个什么吏部郎。你不是在跟我商量,我知道,你最清楚不过,我现在已经是岌岌可危。可是巨源兄,你还记不记得,当年我们七个人为什么要入竹林?至少我嵇康不是为了自保,而是为了不再去过那种任由这个世道摆布的日子。我没有野心,不敢奢望自己能改变这个世道,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想要过简单的日子都不可能?我可以不做官,可以过苦一点的日子,若是再清贫下去,我无非真的靠打铁维生。但是,居然没有人相信我是真的无欲无求,居然有那么多的人因为我无欲无求而想要我的命。这么多年,我身体力行,我不要功名利禄,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可是他们却认为我是孤傲难驯,我韬光养晦胸怀狼子野心。算了吧,由他们去。嵇康就剩下这么一条命了,谁想要谁就拿走吧。我已经跟我的心魂纠缠得太久了,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去为了什么而改变。哪怕是为了活下去。”

“叔夜,”山大人的声音有些莫名其妙的悲凉,“你我来这世上一遭,总不是为了不明不白地冤屈而死。”

“巨源兄,什么是生?什么是死?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在你眼里那是生和死,在有些人眼里这两样东西原本是一回事。”

“我替你不值。”

“有些人天生喜欢威逼别人低头,”我听见他笑了,“并且乐此不疲。嵇康不了解这种嗜好,也不愿意奉陪。”

客人们走了以后,这寂寥的院落寂静到了寒冷的程度。无边无际的寂静中,我听见了琴声。

那是我第一次听他弹琴。向先生和吕先生都说,他的琴艺精湛,余音绕梁。可是他自己其实是很少弹琴的,今天例外,他弹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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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

籍贯:并州五原郡九原[今内蒙古包头]

官职:左将军,温侯

配偶:严氏、曹氏

简明历史传记

吕布字奉先,擅长骑射,武力过人,闻名于并州;刺史丁原用布为主簿。董卓入京后,诱使吕布杀死丁原,率其众来投。董卓大见亲侍,令布为骑都尉,随侍左右。布亦父事董卓。然董卓常因小忿而欲杀布,布惧,在司徒王允的教唆下杀掉了董卓。卓党李傕等啸聚为贼,攻打长安,布不能拒,逃走,先后投靠袁术、袁绍、张杨,最后在张邈、陈宫的策划下入主兖州,与曹操展开数度激烈的争夺战,先胜后败,投靠徐州的刘备,屯兵小沛。吕布趁刘备攻袁术之机夺取了徐州,后在曹操的调解下与备和解。袁术攻打刘备,吕布以辕门射戟为赌注,使袁军退却。袁术起兵伐吕布,吕布大败。但后曹操和刘备联军攻打,困守下邳。布虽骁猛,然无谋而多猜忌,又信妻言,不纳群下之言。曹操堑围三月,吕布军上下离心,其将侯成、宋宪、魏续缚陈宫,将其众降;吕布亦就缚,与陈宫、高顺被戮于白门楼。吕布性情轻狡反复,唯利是图,注定了其能称雄一时而不能成大业的命运。

简明演义传记

吕布是骁勇善战的汉末诸侯,先后跟随丁原、董卓作战,并最终杀死了丁原和董卓。成为独立势力后,吕布与曹操为敌,和刘备、袁术等诸侯时敌时友,最终不敌曹操和刘备的联军,兵败人亡。吕布虽然勇猛,但是少有计策,为人反复无常,唯利是图。在演义中,吕布是天下无双的超一流武将,曾在虎牢关大战刘备、关羽、张飞三人联手,曾一人独斗曹操军六员大将,武艺可谓公认的演义第一。著名的美女貂蝉上演连环计后,成为吕布的妻室。

吕布一生有勇无谋,反复无常,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后人有诗叹道:

洪水滔滔淹下邳,当年吕布受擒时。

空余赤兔马千里,漫有方天戟一枝。

缚虎望宽今太懦,养鹰休饱昔无疑。

恋妻不纳陈宫谏,枉骂无恩大耳儿。

吕布的历史评价

陈寿:“吕布有虓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复,唯利是视。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灭也。”(《三国志——吕布臧第七评》)

时人语曰:“人中有吕布,马中有赤兔。”《曹瞒传》

范晔:“焉作庸牧,以希后福。曷云负荷?地堕身逐。术既叨贪,布亦翻覆。”(《后汉书——刘焉袁术吕布列传第六十五评》)

陈宫:“君,骁勇无敌,善战无前,然勇而少计,暴而少仁。恐众叛旦夕之间。”

高顺:“凡破家亡国,非无忠臣明智者也,但患不见用耳。将军举动,不肯详思,辄喜言误,误不可数也”。

三国风云人物之吕布(仿《百家讲坛》)

吕布是三国时期的一大英雄人物,人称“马中赤兔,人中吕布”。他和他的坐骑赤兔都曾是那个风云变幻的时代人们心中的尤物。但是吕布的命运并不太好,他的一生在三国历史的上空像流星一样划过,并没有最终成就一番事业。不过,由于他的出现,对当时的政治和军事格局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制造了三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三大变局。

(1)京都之变

董卓进京之后,东汉政治军事势力迅速分化,一派为董卓为首的凉州军团控制的中央政治军事集团,另一派为袁绍为首的地方反对势力关东军团。而在这两大军团的对峙中,集团内部也是矛盾重重。作为中国军政治集团,主要表现在迁都长安后,董卓的军人政治与东汉的文人政治之间的强烈冲突。由于关东军团的作壁上观,董卓更加势无忌惮,为所欲为。由于董卓的滥施*威、心狠手辣,引起了朝廷文武的强烈不满。于是司徒王允联合吕布除掉了董卓,不过随即又被董卓的余党驱逐,吕布开始了他的东奔之路。

京都之变的影响是分化了以董卓为首的凉州军团,这为曹操的进一步瓦解关中势力作了很好的铺垫。历史的重心开始随着他的东奔而向东移动。

(2)兖州之变

吕布首先想到的便是袁绍、袁术兄弟,他以为凭借他诛董卓之功,并且因此报复了董卓袁家之仇,袁氏兄弟应该对他感恩戴德,哪知袁氏兄弟只是把他当作为其个人利益卖命的猎狗。吕布屡屡逃过了他们对他的暗算,最后投奔了河内张杨。由于他与张邈建交,引起了袁绍对张邈的进一步怨恨。

张邈与袁绍曹操都是好朋友,曾经因为正言责备袁绍而引起了袁绍的怨恨,袁绍示意曹操杀掉张邈,但遭到了曹操的拒绝。由于与吕布建交再一次触怒了袁绍,张邈担心曹操终究会杀他,于是趁曹操第二次东征徐州的时候,他联合陈宫、王楷、许汜等人,引吕布入东群,发动了反抗曹操的兖州事变。弄得曹操只剩下了鄄城、范、东阿三座城池。在荀彧、夏侯敦、程昱、韩浩等人的坚持下,曹操回军除叛,把吕布赶跑。吕布东奔徐州。

兖州之变的影响是动摇了曹操集团的统治。使得曹操不得不改弦易辙,最终定下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计策。

(3)徐州之变

曹操两次征讨徐州,便宜了刘备。刘备奉公孙瓒之命帮助陶谦抵抗曹操,在陶谦死后坐领徐州。引起了袁术的不满,袁刘军队僵持于盱眙和怀阴。这时吕布趁机占领了下邳。吕布联合太山诸将多次击败了袁术的进攻,袁术被他弄得狼狈不堪。刘备在再一次被吕布击败后,跑到曹操那里求救。这时的曹操已经迎天子于许都,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控制了东汉中央政权,代表了东汉王朝,代表了国家。而在徐州的地方势力陈登父子,开始向国家靠拢,被曹操安插在广陵,掎角吕布。最后曹操亲征,终于除掉了吕布、陈宫、高顺等人,吕布和他的军团最终失败。

徐州之变的重要影响是端掉了刘备的根据地,使得刘备不得不东奔西走,历史的焦点汇聚到了曹操与袁绍集团的争斗中。

白门楼下,汉末的弄潮儿吕布终于走完了他的一生,在此,不能不对这位重要人物做一个简单总结。

汉末三国英雄辈出,其中佼佼者莫过于后来三分天下的三雄曹刘孙。除此之外,群雄割据时袁绍吕布两人也是群雄中的顶尖人物。袁绍乃是北方霸主,天下大乱便是由他起,之后做关东诸侯的盟主,甚至一度号令半壁江山,后期雄据四州之地,用老话说便是兵多将广,其实力在群雄中当称第一,就是曹操在如天赐一般的官渡大捷前也远非其对手,一度甚至还依附于袁绍。虽然说袁绍起家有其世家背景的关系,但是对比其他的弟弟袁术来,袁绍要好的多了,不论他日后如何,袁绍在群雄割据时期其地位可称的上举足轻重四个字。而另一位便是在本章中死去的吕布了。

比其袁绍是以势力称为顶尖人物,吕布则是以其经历而成顶尖人物。起初为丁原之下一主簿,因董卓而叛丁原并杀之,之后又因王允叛董卓并杀之。这两次叛变并诛杀之前的主公给吕布莫大的好处,叛丁原后董卓任命其为骑都尉,后为中郎将,叛董卓后吕布更是成为温候,并假节,与王允等人共秉朝政,实际上掌握着长安朝廷的统兵权,可说的上位高权重了。而后又突发其变,逃出京城,连妻子都来不及带出,在袁术袁绍之下辗转流离,一时受到重用一时又被追杀,四处寻人收留,几与流匪无疑,对比其在董卓死后那几十日的辉煌,可说是从天上落到了地下。在此人生潦倒之时,忽然得到兖州地方势力的支持,起兵对抗曹操,还一度把曹得险些无家可归的境地。然而情势又变,被曹操击败,逃至刘备处乞求收留,再趁刘备外出征战时夺徐州。在徐州和袁术又是时而联合,时而相互攻伐,最终兵败,在白门楼被杀。其一生跌荡起伏,用我们现在的话说是传奇而有戏剧的一生,别说他杀丁原杀董卓之事,就说他能一下把汉末这么多风云人物曹操刘备袁绍袁术都得罪光这一点来看,就很不容易了。(这点上不能不说他是人才啊!)而且他无论到哪,总是能成为中心人物,引起一番风波,这点也是无人可及,在关中他杀董卓,朝中权力换手,并要杀凉州人,间接引发后来的西凉军入主长安一事。到了关东,他在曹操背后捅一刀,使曹操陷入人生最大的危机,兖州势力大为变动。兖州之乱还间接影响张杨和臧洪之死。到了徐州又夺了刘备的立基之地,让刘备日后十几年流离失所,四处投奔,寻找一块割据地。假如没有吕布,汉末的群雄争霸要简单的多,不过也要逊色的多了,对于这位改变历史的人物,我们将其列在袁术刘表之上,并不过分。

上面是从历史的角度,而从演义角度来看,吕布也是拥有大量戏份的主角之一。三国演义在诸葛亮出场之前,并没有专一的主角,刘备曹操关羽都占据了相当大的篇幅,其中对关羽有所侧重一些,而之外就轮到了吕布,这点上就连袁绍也远远不及,这不能不说是因为吕布那传奇的人生和个人武勇名声的关系了。古代演义要写的好,有几位角色必然不可少,这在前言一文已经说到,吕布便是担当着这武勇天下第一的角色,而且因为三国演义带有强烈的历史因素,而即便在三国这个时期,吕布的传奇色彩也不见减少,所以说将其戏份大大增加,对其的戏剧角色大为渲染是可想而知的,尤其是如三英战吕布等虚构的故事,在给了刘关张等人戏份的同时也给了读者吕布武勇天下第一的概念。在演义中,吕布这个人物可以说刻画得相当成功的。

那吕布到底是怎么样的人呢?纵观其一生,很难说用几个简单的字来概括。

吕布乃是首先以武将的身份出现,其武勇确实了得,对此吕布也很有自信,《三国志》中记载,吕布被擒后,对曹操说:

“明公所患不过于布,今已服矣,天下不足忧。明公将步,令布将骑,则天下不足定也。”而“太祖有疑色。”

吕布对自己很有自信,认为曹操所担心的只有自己,而且认为由自己带领骑兵,曹操带领步兵便可平定天下,而且曹操(文中称太祖,因为曹操日后被魏朝尊为太祖武皇帝,三国志中所称的太祖一般就指的是曹操。)听了此番话还有所迟疑,这说明曹操对于吕布所统领军队的战斗力也是很欣赏的。曹操是汉末的用兵名家,而且和吕布交锋多年,对吕布的实力应该相当了解,所以说吕布作为武将统兵作战,确实有其过人之处。

吕布不仅勇武过人,而且颇有才略。《英雄记》中记载称他在离开袁绍时,袁绍派人追杀,“绍假布领司隶校尉。外言当遣,内欲杀布。明日当发,绍遣甲士三十人,辞以送布。布使止于帐侧,伪使人于帐中鼓筝。绍兵卧,布无何出帐去,而兵不觉。夜半兵起,乱斫布黙被,谓为已死。”从中可知吕布不单有武勇之名,而且也善于用计。实际上吕布与王允密谋诛杀董卓;与陈宫张邈密谋取兖州,再夜袭徐州;日后袁术攻打刘备,他能判断形势出兵帮助刘备,这些举动根本不是一个头脑简单只知道匹夫之勇的将领所为。其实作为能统领一军之人,也绝不会是一个只会冲锋陷阵的莽夫。

在《英雄记》中还有一段对于吕布的记载,那是吕布投奔好友张杨时,当时郭汜、李傕通缉吕布,张杨属下有所心动,吕布知道后做了如下举动:

“布闻之,谓杨曰:‘布,卿州里也。卿杀布,于卿弱。不如卖布,可极得汜、傕爵宠。’杨于是外许汜、傕,内实保护布。”

这段话不像一个武将所说,倒是像一个辩士所说的话。虽然此文不一定是实,但是吕布非无智之人这是肯定的。

而且吕布也颇有人缘。张辽乃是日后曹操麾下名将,在吕布死前一直追随吕布。而吕布手下的高顺也是极有才华的将领。而且他与张杨也是好友,张杨还一度想出兵协助吕布,虽然比不过臧洪对张超之友情,但是也相差无几了。庞舒也在长安城被破后为吕布私藏家小。这些人对吕布都可以称得上有忠有义,而吕布能交上这些好友或属下,也可见其人确实有吸引人的一面。

但是吕布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吕布的缺点比优点更多,而且几乎是致命的。

吕布带兵有战力不错,但是也导致了他过于依仗武力。如董卓死后他在长安力主杀尽凉州人,所依仗的便是自己率领部下的战力。但是一味用强,导致凉州人尽反,长安也被攻破。这是其虽有武勇,但是不知道用势,只以武力为先的结果;再看他在兖州对曹操,一度占据优势,却被曹操反败为胜。其一是用兵上不如曹操,在占据要点上屡有失策,其二也是不会造势,当时曹操和吕布都缺粮,曹操一度甚至要依附于袁绍,其情势比吕布还危急。但是不久后便恢复过来,而吕布在此期间毫无作为,不能制造对自己有利的形势;再看在下邳最终迎战曹操时,陈宫献计,吕布自己也认可,却最终因妻子的一席话放弃。这比较日后三分天下的曹操刘备孙权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上就差的远了。

吕布作为一名统兵将领,其才智确实足够,但是要作为一国之主,不单统兵,还要统领文臣武将,就不足够了。陈登曾说曹操将吕布用为鹰犬,吕布居然也默然,可见吕布也认识到自己的弱点。

上面说的是吕布的才能,再说吕布的性格。吕布有高顺张辽这样的属下,有张杨庞舒这样的好友,说明他确实有一定的吸引力。(当然在之中也有同乡的因素,张辽张杨还有王允等人都与吕布都是并州人)但是,他的性格缺陷也是相当严重的,是怎么样的性格缺陷呢?便是急功近利,而且贪小利而忘大义。如丁原董卓两人之死,给了吕布相当大的好处,但是也给了他极大的骂名。古人重视气节忠义,尤其是弑主,最不能为人所容。你不想在原来主公麾下,离去就可以了,所谓臣可以择君,对此古人还是相当宽容的。但是你不但叛变,还杀了原来的主公邀赏,这就是极大的过错了。而吕布不单做了,还一连做了两次,(假如细说起来吕布偷袭收留自己的刘备也可以说是一次背叛,只是他一来未杀刘备,二来刘备并非他的主公,这就不算了。)这使得他日后到了关东各诸侯处便难以生存。比如他杀了董卓,为袁术袁绍报了大仇,但是袁术不齿其为人,恶其反复,拒而不受;袁绍一度收留之后却担心吕布为自己的祸害而要杀之。正是因为有如此的劣迹,曹操才会在听到刘备说丁原、董卓的名字时杀掉吕布,否则即便刘备说再多的坏话,曹操也未必不收留吕布。

吕布再有一个极大的缺点便是一朝得志便目中无人,和同僚关系搞的很糟糕。之前说过,诛杀董卓的一大因素很可能就是吕布是并州人,和董卓的凉州派系搞不好关系。而杀了董卓后,吕布得掌大权,却和凉州人的关系越来越差,甚至要诛尽凉州人。等到了袁绍处,也是因为吕布认为自己有功于袁家,看不起袁绍手下众将,终于和袁绍决裂。

事实上任何一个主公都不希望会有吕布这样的下属。有了他,其他的下属都要被排斥;若是只重用他,却要提防被他取了脑袋。

问题是吕布并没有认识到这点,到刘备处他哭诉说:“我与卿同边地人也。布见关东起兵,欲诛董卓。布杀卓东出,关东诸将无安布者,皆欲杀布尔。”

吕布只知众人要杀己而不知其为何要杀己,其主要原因是因为他是个极其自我中心的人,根本不认为自己有错。(也难怪刘备“见布语言无常,外然之而内不说”了)比如他射戟救了刘备一次,便认为对刘备有功。却全忘记了,若不是他偷袭徐州,刘备怎么会落得要他救的下场,更别说刘备不久后就被他攻打逃亡。这样的情况下还希望刘备为自己说好话,可见吕布其人太过自我中心,只知自己对他人的恩,而不记得自己对他们的仇了。

属下做不成了,那做主公呢?吕布也有相当大的缺陷,最大的问题还是不会用人。高顺乃是他手下大将,为人忠诚善战,吕布也知其为人。郝萌做乱时首先逃至高顺处,可说对其信任之,但是却不重用,在郝萌之乱后反而将高顺的部下都交给自己的亲戚魏续,但是日后就是魏续背叛了他。同是郝萌之乱,郝萌部将曹性检举陈宫同谋,吕布因为陈宫是手下重将,而不追查,这确实做得很好。但是临到重要关头,又疑心陈宫,不能用其计。(另据史书上记载吕布可能有喜欢抢部下老婆的缺点,这样众人不离心才怪了。)

作为主公,对于下属的关系要调解之,虽然不能让之结为派系,但是更不能让其相互猜忌,甚至自己也猜忌部下。吕布做不到这点,如此,不败才怪了。

作为下属不能忠于主公,作为主公又不能统合下属,吕布或许只能作为一个混世魔王来搅和一下天下局势吧。

三国杂谈——吕布

在演义中,吕布出场就非常威武不凡。董贼当时气焰张天,“废立废立”喊得惊天动地。丁原跳出来骂他,董贼脸上挂不住了,准备开刀时,李儒眼尖,瞅见丁原身后一人“身长九尺,威风凛凛,手执方天画戟,怒目而视。”杀气极重,李儒赶忙打圆场:“喝醉酒了,哈哈哈”。我估计当时如果李儒不出,董贼已经身首异处了。

然后就是第二天,董贼西凉铁骑浩浩荡荡去和吕布交手,噼里啪啦地被吕布打得满地找牙,董贼欺软怕硬见风使舵,立刻叫李肃出马。赤兔和金珠宝贝奉上,吕布立刻转了脸色,喀嚓斩了丁原,然后到了董贼手下,又拜董贼为义父,“此所谓三姓家奴也”——张飞发明这句话委实漂亮得很,也刻薄得过了份——从此便作为董贼的部下将领了。

然后是吕布最出彩的时候了。十八路人马杀来了,华雄被杀,董贼率兵到虎牢,吕布跳了出来,先斩方悦,又斩穆顺,败武安国——奇怪,这几个人在华雄耀武扬威时干嘛不去拼啊——最后把辽东猛虎公孙瓒追得无处藏身。所谓:“温侯吕布世无比,雄才四海夸英伟。护躯银铠砌龙鳞,束发金冠簪雉尾。参差宝带兽平吞,错落锦袍飞凤起。龙驹跳踏起天风,画戟荧煌射秋水。出关搦战谁敢当?诸侯胆裂心惶惶。”果然天下无双。然后就是著名的三英战吕布。窃以为,吕布先挑了四个人,这三个人捡现成便宜再不胜是说不过去了。不过后来岳飞传里有个双枪陆文龙也是被所有猛将车轮战也未败,算得厉害。吕布就略微差一点点了,斗到后来好歹是过了百合,虚晃一戟就闪了。这也是吕布仅有的两次单打失败之一。

然后,吕布就跌入了温柔陷阱,做了一次借刀用的刀。整个事件没什么好说的,我只请大家注意一句话:“布曰:‘誓当杀此老贼,以雪吾耻!’允急掩其口曰:‘将军勿言,恐累及老夫。’布曰:‘大丈夫生居天地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这句话可以说是肺腑之言,也可以从中看出吕布人性化的一面。虽然李肃对他那么花言巧语,董贼也始终对他笼络有加,他始终还是不甘心在董贼手下当一个工具。他的天下不是一个将领的天下,他有巨大的野心。所以可以说,即使没有貂蝉,他也会杀了董贼。一切只是早晚而已。然后李郭破关,吕布没有独自逃跑,而是招呼王允一起走,并且“苦劝”。这一点可以看出他还不是所谓“豺狼之性”。多少有点义气。

然后吕布陷入了流浪生涯。一会儿帮这个一会儿帮那个,但主要在河北作战。尤其与黑山贼作战时把号称无敌的张燕打得落花流水。可是袁绍等始终对他疑心重重,逼得他只好不断跳槽。某次跳槽还发生这种事:“绍令众追之,皆畏布,莫敢逼近者。”

由此可见他的骁勇实在已成了一种恐怖的威慑力,他是战神,是魔鬼。在那个时代而言,已经成了一个神话般的存在。

然后,发生了吕布生平最重要的事,他遇到了陈宫。

由陈宫策划,吕布攻占了兖州,控制几乎山东全境,然后全军东出濮阳与曹操会战。有几个经典战例,反正曹操正面交战屡败,而用计则吕布相形见绌了。须知曹操军乃青州军,天下著名的铁军,却在与吕布作战中屡败,可见吕布西凉骑的骁勇和吕布本人对军队的重大影响。可是在对付计策方面,吕布则一塌糊涂。他的骁勇使他的信心过于膨胀,甚至迷信于自己的勇猛,于是就陷入了麻烦之中。一直到后来被迫撤出兖州投奔徐州。

吕布在徐州过得也不算快乐。虽然后来奔袭徐州夺了州牧,可是刘备为肘腋之祸根,袁术又常来纠缠。逼得吕布还上演了三国里极精彩的一幕——“辕门射戟”。这一箭可以说震住了所有人。说实话,张飞动不动要和吕布斗三百回合,我倒怀疑他骨子里对吕布却是根深蒂固的恐惧。就好像中国人越恐韩越嘴里说不怕韩国一样。而关羽从来对谁都没有心理恐惧症。但从这一箭开始,所有在场的人都会对吕布产生恐惧——这一箭也足见吕布的傲慢。我相信,虽然经过这一箭袁术、刘备罢兵,但是双方都已开始将矛头不自觉地对准吕布,因为他们发现吕布的潜在威胁实在很惊人。

然后,曹操会集刘、吕、孙三家共打袁术,当时可以说是吕布一统中原的好机会。可是曹操先算了一着,先用左将军笼络住了吕布,顺便安插了密探陈登。(顺便说一下,陈登是个高手)破了袁术,然后顺理成章地开始打吕布。从这一系列的策略而言,吕布着实是太幼稚了。

最后是著名的兵围下邳了。吕布屡次失去战机,最后被一次莫名其妙的出卖就擒了。如此而已。在被擒之后吕布的表现也不佳,几乎是摇尾乞怜。仅有的一句豪言是:“布将骑,公将步,天下不足定也。”但那是描述自己投降后的宏伟蓝图,着实无意思。

单介绍一下历史上的吕布其人。

“吕布字奉先,五原郡九原人也。”五原地处蒙古,可见吕布很可能有少数民族血统,那么神箭飞骑的本事是天赋来的。“布便弓马,膂力过人,号为飞将”。这一段猛一看跟董贼年轻时还真像。年轻时因为骁勇而在并州刺史丁原手下做骑都尉(类似于典韦之于曹操),可是后来“屯河内,以布为主簿,大见亲待。”主簿者文书也,就是杨修做的活。可见吕布是被老罗丑化成一个文盲的,人家毕竟当过主簿耶。

吕布个人的勇武,可以和项羽、袁达等传奇猛将媲美,其战绩也堪称了得。而其陷入的悲剧则多少与项羽有相似处:过于迷信个人武力,无视政治手段,任用将领过于胆小等等。一切的一切只因为他过于勇猛了。勇猛成了他的最优秀的地方,从而使他放弃了其他的优点,大致如是。

考虑一下这个人,一个生在游牧民族的地方的男人,小时候不大可能受系统的政治教育,他所有的政治经验可能完全来自于在丁原手下的官职升迁等。但在仕官时,他更多地依靠了自己的勇武,而在手腕上是绝对不行的。猛然之间,他踏进了乱世,踏上了乱世的舞台,他只能依靠他的勇武。其实人们对他的诟病是他的背叛,即使他杀董贼是正义之举。受儒家思想毒害的旧势力——袁绍、袁术、张邈等都对他避若蛇蝎。可是乱世本来就没有这么多讲究,任何事都必须以最终的政治利益出发。从这一角度而言,吕布只是选择了最符合他利益的事。从这一点来讲,刘备和曹操其实和吕布是一类人:他们摒弃了一切繁文缛节和道义观念,追求的是自己的天下。可刘曹何等枭雄,他们做的肮脏的事都打着正义的幌子,而吕布则太诚实了,于是人们把矛头对准了他。其实他唯一做错的,是他不够虚伪。

可以这么说,吕布这种人的存在是乱世的必然,可是他的死亡也是乱世的必然。没有这种人,乱世不称其为乱世。可是他如果不消亡,乱世无法结束。他只是为乱世而生,在乱世中扮演一个可能很显眼的配角,然后匆忙谢幕。他的英姿固然潇洒,他的能力固然骁勇出众,可是他不懂得演戏,所以他只能谢幕。

陈寿说:“吕布有虓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复,唯利是视。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灭也。”

其实“轻狡反复,唯利是视”,哪一个乱世人物不是如此?只不过吕布始终是个孩子,以为用在草原的那一套就可以驰骋中原。他太短视,也太浅显。而“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灭也”,倒是很客观地说了一条历史规律。

歇后语

吕布见貂蝉——迷上了

吕布戏貂蝉——英雄难过美人关

求野性的呼唤800字读后感

My eyes seek reality

My fingers seek my veins

There’s a dog at your back step

He must come in from the rain

I fall cause I’ve let go

The net below has rotted away

So my eyes seek reality

My fingers seek my veins

我双眸在找寻现实

手指却在寻找静脉

你后台阶上有只狗

它想进来躲避风雨

我坠落因我松开手

下面的网破烂不堪

我的双眸找寻现实

手指却在寻找血管

The trash fire is warm

But nowhere safe from the storm

And I can’t bear to see

What I’ve let me be

So wicked and worn

垃圾的火焰很温暖

却无处可避暴风雨

而我真不忍心目睹

自我造成如今这样

歪心邪意疲惫不堪

So as I write to you

Of what is done and to do

Maybe you’ll understand

And won’t cry for this man

Cause Lowman is due

Please forgive me

所以我写信告诉你

已发生及要做的事

也许你会有所理解

不会为我潸然泪下

因为已快到洛曼镇

请你原谅及宽恕我

My eyes seek reality

My fingers feel for faith

Touch clean with a dirty hand

I touch the clean to the waist

我双眸在找寻现实

手指却在探索信心

用脏手去清洁污垢

我清理污垢至腰部

The trash fire is warm

But nowhere safe from the storm

And I can’t bare to see

What I’ve let me be

So wicked and worn

垃圾的火焰很温暖

却无处可避暴风雨

而我真不忍心目睹

自我造成如今这样

歪心邪意疲惫不堪

So as I write to you, yeah

Of what is done and to do

Maybe you’ll understand

And won’t cry for this man

Cause Lowman is due

Please forgive me

所以我写信告诉你

已发生及要做的事

也许你会有所理解

不会为我潸然泪下

因为已快到洛曼镇

请你原谅及宽恕我

So low the sky is all I see

All I want from you is forgive me

So you bring this poor dog in from the rain

Though he just wants right back out again

我低伏只能见天空

我只求你能宽恕我

你从雨中带来的狗

它却只想转身出去

I cry, to the alley way

Confess all to the rain

But I lie,lie straight to the mirror

The one I’ve broken, to match my pain

我对巷子放声大哭

向雨忏悔坦诚一切

但对镜子我却撒谎

我伤心打破的镜子

The trash fire is warm

But nowhere safe from the storm

And I can’t bare to see

What I’ve let me be

So wicked and worn

垃圾的火焰很温暖

却无处可避暴风雨

而我真不忍心目睹

自我造成如今这样

歪心邪意疲惫不堪

So as I write to you

Of what is done and to do

Maybe you’ll understand

And won’t cry for this man

Cause Lowman is due

Please forgive me

Please forgive me

所以我写信告诉你

已发生及要做的事

也许你会有所理解

不会为我潸然泪下

因为已快到洛曼镇

请你原谅及宽恕我

请你原谅及宽恕我

So low the sky is all I see

All I want from you is forgive me

So you bring this poor dog in from the rain

Though he just wants right back out again

我低伏只能见天空

我只求你能宽恕我

你从雨中带来的狗

它却只想转身出去

My eyes seek reality

My fingers seek my veins

我双眸在找寻现实

手指却在寻找静脉

注:您的歌词原文有些错误,中间也不该出现metallica; 我已修正。

有时,因为笔误会导致误解原文的意思。如 viens 其实是veins 的笔误;

意思是血管或静脉;因此,才能翻译为“手指在寻找静脉”,才会理解他是在注射毒品。

英语牛人团

关于吕布之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来源:前出塞作文网,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 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来源:前出塞作文网

安徒生的生平几关与他的故事,越多越好

吕布

籍贯:并州五原郡九原[今内蒙古包头]

官职:左将军,温侯

配偶:严氏、曹氏

简明历史传记

吕布字奉先,五原郡九原人,擅长骑射,膂力过人,号为飞将,闻名于并州;刺史丁原用布为主簿。董卓入京后,诱使吕布杀死丁原,率其众来投。董卓大见亲侍,令布为骑都尉,随侍左右。布亦父事董卓。然董卓常因小忿而欲杀布,布惧,在司徒王允的教唆下杀掉了董卓。卓党李傕等啸聚为贼,攻打长安,布不能拒,逃走,先后投靠袁术、袁绍、张杨,最后在张邈、陈宫的策划下入主兖州,与曹操展开数度激烈的争夺战,先胜后败,投靠徐州的刘备,屯兵小沛。吕布趁刘备攻袁术之机夺取了徐州,后在曹操的调解下与备和解。袁术攻打刘备,吕布以辕门射戟为赌注,使袁军退却。袁术起兵伐吕布,吕布大败。但后曹操和刘备联军攻打,困守下邳。布虽骁猛,然无谋而多猜忌,又信妻言,不纳群下之言。曹操堑围三月,吕布军上下离心,其将侯成、宋宪、魏续缚陈宫,将其众降;吕布亦就缚,与陈宫、高顺被戮于白门楼。吕布性情轻狡反复,唯利是图,注定了其能称雄一时而不能成大业的命运。

简明演义传记

吕布是骁勇善战的汉末诸侯,先后跟随丁原、董卓作战,并最终杀死了丁原和董卓。成为独立势力后,吕布与曹操为敌,和刘备、袁术等诸侯时敌时友,最终不敌曹操和刘备的联军,兵败人亡。吕布虽然勇猛,但是少有计策,为人反复无常,唯利是图。在演义中,吕布是天下无双的超一流武将,曾在虎牢关大战刘备、关羽、张飞三人联手,曾一人独斗曹操军六员大将,武艺可谓公认的演义第一。著名的美女貂蝉上演连环计后,成为吕布的妻室。

吕布一生有勇无谋,反复无常,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后人有诗叹道:

洪水滔滔淹下邳,当年吕布受擒时。

空余赤兔马千里,漫有方天戟一枝。

缚虎望宽今太懦,养鹰休饱昔无疑。

恋妻不纳陈宫谏,枉骂无恩大耳儿。

吕布的历史评价

陈寿:“吕布有虓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复,唯利是视。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灭也。”(《三国志——吕布臧第七评》)

时人语曰:“人中有吕布,马中有赤兔。”《曹瞒传》

范晔:“焉作庸牧,以希后福。曷云负荷?地堕身逐。术既叨贪,布亦翻覆。”(《后汉书——刘焉袁术吕布列传第六十五评》)

陈宫:“君,骁勇无敌,善战无前,然勇而少计,暴而少仁。恐众叛旦夕之间。”

高顺:“凡破家亡国,非无忠臣明智者也,但患不见用耳。将军举动,不肯详思,辄喜言误,误不可数也”。

曹操,布,狼子野心,成难久养。

三国风云人物之吕布(仿《百家讲坛》)

吕布是三国时期的一大英雄人物,人称“马中赤兔,人中吕布”。他和他的坐骑赤兔都曾是那个风云变幻的时代人们心中的尤物。但是吕布的命运并不太好,他的一生在三国历史的上空像流星一样划过,并没有最终成就一番事业。不过,由于他的出现,对当时的政治和军事格局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制造了三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三大变局。

(1)京都之变

董卓进京之后,东汉政治军事势力迅速分化,一派为董卓为首的凉州军团控制的中央政治军事集团,另一派为袁绍为首的地方反对势力关东军团。而在这两大军团的对峙中,集团内部也是矛盾重重。作为中国军政治集团,主要表现在迁都长安后,董卓的军人政治与东汉的文人政治之间的强烈冲突。由于关东军团的作壁上观,董卓更加势无忌惮,为所欲为。由于董卓的滥施*威、心狠手辣,引起了朝廷文武的强烈不满。于是司徒王允联合吕布除掉了董卓,不过随即又被董卓的余党驱逐,吕布开始了他的东奔之路。

京都之变的影响是分化了以董卓为首的凉州军团,这为曹操的进一步瓦解关中势力作了很好的铺垫。历史的重心开始随着他的东奔而向东移动。

(2)兖州之变

吕布首先想到的便是袁绍、袁术兄弟,他以为凭借他诛董卓之功,并且因此报复了董卓袁家之仇,袁氏兄弟应该对他感恩戴德,哪知袁氏兄弟只是把他当作为其个人利益卖命的猎狗。吕布屡屡逃过了他们对他的暗算,最后投奔了河内张杨。由于他与张邈建交,引起了袁绍对张邈的进一步怨恨。

张邈与袁绍曹操都是好朋友,曾经因为正言责备袁绍而引起了袁绍的怨恨,袁绍示意曹操杀掉张邈,但遭到了曹操的拒绝。由于与吕布建交再一次触怒了袁绍,张邈担心曹操终究会杀他,于是趁曹操第二次东征徐州的时候,他联合陈宫、王楷、许汜等人,引吕布入东群,发动了反抗曹操的兖州事变。弄得曹操只剩下了鄄城、范、东阿三座城池。在荀彧、夏侯敦、程昱、韩浩等人的坚持下,曹操回军除叛,把吕布赶跑。吕布东奔徐州。

兖州之变的影响是动摇了曹操集团的统治。使得曹操不得不改弦易辙,最终定下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计策。

(3)徐州之变

曹操两次征讨徐州,便宜了刘备。刘备奉公孙瓒之命帮助陶谦抵抗曹操,在陶谦死后坐领徐州。引起了袁术的不满,袁刘军队僵持于盱眙和怀阴。这时吕布趁机占领了下邳。吕布联合太山诸将多次击败了袁术的进攻,袁术被他弄得狼狈不堪。刘备在再一次被吕布击败后,跑到曹操那里求救。这时的曹操已经迎天子于许都,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控制了东汉中央政权,代表了东汉王朝,代表了国家。而在徐州的地方势力陈登父子,开始向国家靠拢,被曹操安插在广陵,掎角吕布。最后曹操亲征,终于除掉了吕布、陈宫、高顺等人,吕布和他的军团最终失败。

徐州之变的重要影响是端掉了刘备的根据地,使得刘备不得不东奔西走,历史的焦点汇聚到了曹操与袁绍集团的争斗中。

白门楼下,汉末的弄潮儿吕布终于走完了他的一生,在此,不能不对这位重要人物做一个简单总结。

汉末三国英雄辈出,其中佼佼者莫过于后来三分天下的三雄曹刘孙。除此之外,群雄割据时袁绍吕布两人也是群雄中的顶尖人物。袁绍乃是北方霸主,天下大乱便是由他起,之后做关东诸侯的盟主,甚至一度号令半壁江山,后期雄据四州之地,用老话说便是兵多将广,其实力在群雄中当称第一,就是曹操在如天赐一般的官渡大捷前也远非其对手,一度甚至还依附于袁绍。虽然说袁绍起家有其世家背景的关系,但是对比其他的弟弟袁术来,袁绍要好的多了,不论他日后如何,袁绍在群雄割据时期其地位可称的上举足轻重四个字。而另一位便是在本章中死去的吕布了。

比其袁绍是以势力称为顶尖人物,吕布则是以其经历而成顶尖人物。起初为丁原之下一主簿,因董卓而叛丁原并杀之,之后又因王允叛董卓并杀之。这两次叛变并诛杀之前的主公给吕布莫大的好处,叛丁原后董卓任命其为骑都尉,后为中郎将,叛董卓后吕布更是成为温候,并假节,与王允等人共秉朝政,实际上掌握着长安朝廷的统兵权,可说的上位高权重了。而后又突发其变,逃出京城,连妻子都来不及带出,在袁术袁绍之下辗转流离,一时受到重用一时又被追杀,四处寻人收留,几与流匪无疑,对比其在董卓死后那几十日的辉煌,可说是从天上落到了地下。在此人生潦倒之时,忽然得到兖州地方势力的支持,起兵对抗曹操,还一度把曹得险些无家可归的境地。然而情势又变,被曹操击败,逃至刘备处乞求收留,再趁刘备外出征战时夺徐州。在徐州和袁术又是时而联合,时而相互攻伐,最终兵败,在白门楼被杀。其一生跌荡起伏,用我们现在的话说是传奇而有戏剧的一生,别说他杀丁原杀董卓之事,就说他能一下把汉末这么多风云人物曹操刘备袁绍袁术都得罪光这一点来看,就很不容易了。(这点上不能不说他是人才啊!)而且他无论到哪,总是能成为中心人物,引起一番风波,这点也是无人可及,在关中他杀董卓,朝中权力换手,并要杀凉州人,间接引发后来的西凉军入主长安一事。到了关东,他在曹操背后捅一刀,使曹操陷入人生最大的危机,兖州势力大为变动。兖州之乱还间接影响张杨和臧洪之死。到了徐州又夺了刘备的立基之地,让刘备日后十几年流离失所,四处投奔,寻找一块割据地。假如没有吕布,汉末的群雄争霸要简单的多,不过也要逊色的多了,对于这位改变历史的人物,我们将其列在袁术刘表之上,并不过分。

上面是从历史的角度,而从演义角度来看,吕布也是拥有大量戏份的主角之一。三国演义在诸葛亮出场之前,并没有专一的主角,刘备曹操关羽都占据了相当大的篇幅,其中对关羽有所侧重一些,而之外就轮到了吕布,这点上就连袁绍也远远不及,这不能不说是因为吕布那传奇的人生和个人武勇名声的关系了。古代演义要写的好,有几位角色必然不可少,这在前言一文已经说到,吕布便是担当着这武勇天下第一的角色,而且因为三国演义带有强烈的历史因素,而即便在三国这个时期,吕布的传奇色彩也不见减少,所以说将其戏份大大增加,对其的戏剧角色大为渲染是可想而知的,尤其是如三英战吕布等虚构的故事,在给了刘关张等人戏份的同时也给了读者吕布武勇天下第一的概念。在演义中,吕布这个人物可以说刻画得相当成功的。

那吕布到底是怎么样的人呢?纵观其一生,很难说用几个简单的字来概括。

吕布乃是首先以武将的身份出现,其武勇确实了得,对此吕布也很有自信,《三国志》中记载,吕布被擒后,对曹操说:

“明公所患不过于布,今已服矣,天下不足忧。明公将步,令布将骑,则天下不足定也。”而“太祖有疑色。”

吕布对自己很有自信,认为曹操所担心的只有自己,而且认为由自己带领骑兵,曹操带领步兵便可平定天下,而且曹操(文中称太祖,因为曹操日后被魏朝尊为太祖武皇帝,三国志中所称的太祖一般就指的是曹操。)听了此番话还有所迟疑,这说明曹操对于吕布所统领军队的战斗力也是很欣赏的。曹操是汉末的用兵名家,而且和吕布交锋多年,对吕布的实力应该相当了解,所以说吕布作为武将统兵作战,确实有其过人之处。

吕布不仅勇武过人,而且颇有才略。《英雄记》中记载称他在离开袁绍时,袁绍派人追杀,“绍假布领司隶校尉。外言当遣,内欲杀布。明日当发,绍遣甲士三十人,辞以送布。布使止于帐侧,伪使人于帐中鼓筝。绍兵卧,布无何出帐去,而兵不觉。夜半兵起,乱斫布黙被,谓为已死。”从中可知吕布不单有武勇之名,而且也善于用计。实际上吕布与王允密谋诛杀董卓;与陈宫张邈密谋取兖州,再夜袭徐州;日后袁术攻打刘备,他能判断形势出兵帮助刘备,这些举动根本不是一个头脑简单只知道匹夫之勇的将领所为。其实作为能统领一军之人,也绝不会是一个只会冲锋陷阵的莽夫。

在《英雄记》中还有一段对于吕布的记载,那是吕布投奔好友张杨时,当时郭汜、李傕通缉吕布,张杨属下有所心动,吕布知道后做了如下举动:

“布闻之,谓杨曰:‘布,卿州里也。卿杀布,于卿弱。不如卖布,可极得汜、傕爵宠。’杨于是外许汜、傕,内实保护布。”

这段话不像一个武将所说,倒是像一个辩士所说的话。虽然此文不一定是实,但是吕布非无智之人这是肯定的。

而且吕布也颇有人缘。张辽乃是日后曹操麾下名将,在吕布死前一直追随吕布。而吕布手下的高顺也是极有才华的将领。而且他与张杨也是好友,张杨还一度想出兵协助吕布,虽然比不过臧洪对张超之友情,但是也相差无几了。庞舒也在长安城被破后为吕布私藏家小。这些人对吕布都可以称得上有忠有义,而吕布能交上这些好友或属下,也可见其人确实有吸引人的一面。

但是吕布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吕布的缺点比优点更多,而且几乎是致命的。

吕布带兵有战力不错,但是也导致了他过于依仗武力。如董卓死后他在长安力主杀尽凉州人,所依仗的便是自己率领部下的战力。但是一味用强,导致凉州人尽反,长安也被攻破。这是其虽有武勇,但是不知道用势,只以武力为先的结果;再看他在兖州对曹操,一度占据优势,却被曹操反败为胜。其一是用兵上不如曹操,在占据要点上屡有失策,其二也是不会造势,当时曹操和吕布都缺粮,曹操一度甚至要依附于袁绍,其情势比吕布还危急。但是不久后便恢复过来,而吕布在此期间毫无作为,不能制造对自己有利的形势;再看在下邳最终迎战曹操时,陈宫献计,吕布自己也认可,却最终因妻子的一席话放弃。这比较日后三分天下的曹操刘备孙权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上就差的远了。

吕布作为一名统兵将领,其才智确实足够,但是要作为一国之主,不单统兵,还要统领文臣武将,就不足够了。陈登曾说曹操将吕布用为鹰犬,吕布居然也默然,可见吕布也认识到自己的弱点。

上面说的是吕布的才能,再说吕布的性格。吕布有高顺张辽这样的属下,有张杨庞舒这样的好友,说明他确实有一定的吸引力。(当然在之中也有同乡的因素,张辽张杨还有王允等人都与吕布都是并州人)但是,他的性格缺陷也是相当严重的,是怎么样的性格缺陷呢?便是急功近利,而且贪小利而忘大义。如丁原董卓两人之死,给了吕布相当大的好处,但是也给了他极大的骂名。古人重视气节忠义,尤其是弑主,最不能为人所容。你不想在原来主公麾下,离去就可以了,所谓臣可以择君,对此古人还是相当宽容的。但是你不但叛变,还杀了原来的主公邀赏,这就是极大的过错了。而吕布不单做了,还一连做了两次,(假如细说起来吕布偷袭收留自己的刘备也可以说是一次背叛,只是他一来未杀刘备,二来刘备并非他的主公,这就不算了。)这使得他日后到了关东各诸侯处便难以生存。比如他杀了董卓,为袁术袁绍报了大仇,但是袁术不齿其为人,恶其反复,拒而不受;袁绍一度收留之后却担心吕布为自己的祸害而要杀之。正是因为有如此的劣迹,曹操才会在听到刘备说丁原、董卓的名字时杀掉吕布,否则即便刘备说再多的坏话,曹操也未必不收留吕布。

吕布再有一个极大的缺点便是一朝得志便目中无人,和同僚关系搞的很糟糕。之前说过,诛杀董卓的一大因素很可能就是吕布是并州人,和董卓的凉州派系搞不好关系。而杀了董卓后,吕布得掌大权,却和凉州人的关系越来越差,甚至要诛尽凉州人。等到了袁绍处,也是因为吕布认为自己有功于袁家,看不起袁绍手下众将,终于和袁绍决裂。

事实上任何一个主公都不希望会有吕布这样的下属。有了他,其他的下属都要被排斥;若是只重用他,却要提防被他取了脑袋。

问题是吕布并没有认识到这点,到刘备处他哭诉说:“我与卿同边地人也。布见关东起兵,欲诛董卓。布杀卓东出,关东诸将无安布者,皆欲杀布尔。”

吕布只知众人要杀己而不知其为何要杀己,其主要原因是因为他是个极其自我中心的人,根本不认为自己有错。(也难怪刘备“见布语言无常,外然之而内不说”了)比如他射戟救了刘备一次,便认为对刘备有功。却全忘记了,若不是他偷袭徐州,刘备怎么会落得要他救的下场,更别说刘备不久后就被他攻打逃亡。这样的情况下还希望刘备为自己说好话,可见吕布其人太过自我中心,只知自己对他人的恩,而不记得自己对他们的仇了。

属下做不成了,那做主公呢?吕布也有相当大的缺陷,最大的问题还是不会用人。高顺乃是他手下大将,为人忠诚善战,吕布也知其为人。郝萌做乱时首先逃至高顺处,可说对其信任之,但是却不重用,在郝萌之乱后反而将高顺的部下都交给自己的亲戚魏续,但是日后就是魏续背叛了他。同是郝萌之乱,郝萌部将曹性检举陈宫同谋,吕布因为陈宫是手下重将,而不追查,这确实做得很好。但是临到重要关头,又疑心陈宫,不能用其计。(另据史书上记载吕布可能有喜欢抢部下老婆的缺点,这样众人不离心才怪了。)

作为主公,对于下属的关系要调解之,虽然不能让之结为派系,但是更不能让其相互猜忌,甚至自己也猜忌部下。吕布做不到这点,如此,不败才怪了。

作为下属不能忠于主公,作为主公又不能统合下属,吕布或许只能作为一个混世魔王来搅和一下天下局势吧。

三国杂谈——吕布

在演义中,吕布出场就非常威武不凡。董贼当时气焰张天,“废立废立”喊得惊天动地。丁原跳出来骂他,董贼脸上挂不住了,准备开刀时,李儒眼尖,瞅见丁原身后一人“身长九尺,威风凛凛,手执方天画戟,怒目而视。”杀气极重,李儒赶忙打圆场:“喝醉酒了,哈哈哈”。我估计当时如果李儒不出,董贼已经身首异处了。

然后就是第二天,董贼西凉铁骑浩浩荡荡去和吕布交手,噼里啪啦地被吕布打得满地找牙,董贼欺软怕硬见风使舵,立刻叫李肃出马。赤兔和金珠宝贝奉上,吕布立刻转了脸色,喀嚓斩了丁原,然后到了董贼手下,又拜董贼为义父,“此所谓三姓家奴也”——张飞发明这句话委实漂亮得很,也刻薄得过了份——从此便作为董贼的部下将领了。

然后是吕布最出彩的时候了。十八路人马杀来了,华雄被杀,董贼率兵到虎牢,吕布跳了出来,先斩方悦,又斩穆顺,败武安国——奇怪,这几个人在华雄耀武扬威时干嘛不去拼啊——最后把辽东猛虎公孙瓒追得无处藏身。所谓:“温侯吕布世无比,雄才四海夸英伟。护躯银铠砌龙鳞,束发金冠簪雉尾。参差宝带兽平吞,错落锦袍飞凤起。龙驹跳踏起天风,画戟荧煌射秋水。出关搦战谁敢当?诸侯胆裂心惶惶。”果然天下无双。然后就是著名的三英战吕布。窃以为,吕布先挑了四个人,这三个人捡现成便宜再不胜是说不过去了。不过后来岳飞传里有个双枪陆文龙也是被所有猛将车轮战也未败,算得厉害。吕布就略微差一点点了,斗到后来好歹是过了百合,虚晃一戟就闪了。这也是吕布仅有的两次单打失败之一。

然后,吕布就跌入了温柔陷阱,做了一次借刀用的刀。整个事件没什么好说的,我只请大家注意一句话:“布曰:‘誓当杀此老贼,以雪吾耻!’允急掩其口曰:‘将军勿言,恐累及老夫。’布曰:‘大丈夫生居天地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这句话可以说是肺腑之言,也可以从中看出吕布人性化的一面。虽然李肃对他那么花言巧语,董贼也始终对他笼络有加,他始终还是不甘心在董贼手下当一个工具。他的天下不是一个将领的天下,他有巨大的野心。所以可以说,即使没有貂蝉,他也会杀了董贼。一切只是早晚而已。然后李郭破关,吕布没有独自逃跑,而是招呼王允一起走,并且“苦劝”。这一点可以看出他还不是所谓“豺狼之性”。多少有点义气。

然后吕布陷入了流浪生涯。一会儿帮这个一会儿帮那个,但主要在河北作战。尤其与黑山贼作战时把号称无敌的张燕打得落花流水。可是袁绍等始终对他疑心重重,逼得他只好不断跳槽。某次跳槽还发生这种事:“绍令众追之,皆畏布,莫敢逼近者。”

由此可见他的骁勇实在已成了一种恐怖的威慑力,他是战神,是魔鬼。在那个时代而言,已经成了一个神话般的存在。

然后,发生了吕布生平最重要的事,他遇到了陈宫。

由陈宫策划,吕布攻占了兖州,控制几乎山东全境,然后全军东出濮阳与曹操会战。有几个经典战例,反正曹操正面交战屡败,而用计则吕布相形见绌了。须知曹操军乃青州军,天下著名的铁军,却在与吕布作战中屡败,可见吕布西凉骑的骁勇和吕布本人对军队的重大影响。可是在对付计策方面,吕布则一塌糊涂。他的骁勇使他的信心过于膨胀,甚至迷信于自己的勇猛,于是就陷入了麻烦之中。一直到后来被迫撤出兖州投奔徐州。

吕布在徐州过得也不算快乐。虽然后来奔袭徐州夺了州牧,可是刘备为肘腋之祸根,袁术又常来纠缠。逼得吕布还上演了三国里极精彩的一幕——“辕门射戟”。这一箭可以说震住了所有人。说实话,张飞动不动要和吕布斗三百回合,我倒怀疑他骨子里对吕布却是根深蒂固的恐惧。就好像中国人越恐韩越嘴里说不怕韩国一样。而关羽从来对谁都没有心理恐惧症。但从这一箭开始,所有在场的人都会对吕布产生恐惧——这一箭也足见吕布的傲慢。我相信,虽然经过这一箭袁术、刘备罢兵,但是双方都已开始将矛头不自觉地对准吕布,因为他们发现吕布的潜在威胁实在很惊人。

然后,曹操会集刘、吕、孙三家共打袁术,当时可以说是吕布一统中原的好机会。可是曹操先算了一着,先用左将军笼络住了吕布,顺便安插了密探陈登。(顺便说一下,陈登是个高手)破了袁术,然后顺理成章地开始打吕布。从这一系列的策略而言,吕布着实是太幼稚了。

最后是著名的兵围下邳了。吕布屡次失去战机,最后被一次莫名其妙的出卖就擒了。如此而已。在被擒之后吕布的表现也不佳,几乎是摇尾乞怜。仅有的一句豪言是:“布将骑,公将步,天下不足定也。”但那是描述自己投降后的宏伟蓝图,着实无意思。

单介绍一下历史上的吕布其人。

“吕布字奉先,五原郡九原人也。”五原地处蒙古,可见吕布很可能有少数民族血统,那么神箭飞骑的本事是天赋来的。“布便弓马,膂力过人,号为飞将”。这一段猛一看跟董贼年轻时还真像。年轻时因为骁勇而在并州刺史丁原手下做骑都尉(类似于典韦之于曹操),可是后来“屯河内,以布为主簿,大见亲待。”主簿者文书也,就是杨修做的活。可见吕布是被老罗丑化成一个文盲的,人家毕竟当过主簿耶。

吕布个人的勇武,可以和项羽、袁达等传奇猛将媲美,其战绩也堪称了得。而其陷入的悲剧则多少与项羽有相似处:过于迷信个人武力,无视政治手段,任用将领过于胆小等等。一切的一切只因为他过于勇猛了。勇猛成了他的最优秀的地方,从而使他放弃了其他的优点,大致如是。

考虑一下这个人,一个生在游牧民族的地方的男人,小时候不大可能受系统的政治教育,他所有的政治经验可能完全来自于在丁原手下的官职升迁等。但在仕官时,他更多地依靠了自己的勇武,而在手腕上是绝对不行的。猛然之间,他踏进了乱世,踏上了乱世的舞台,他只能依靠他的勇武。其实人们对他的诟病是他的背叛,即使他杀董贼是正义之举。受儒家思想毒害的旧势力——袁绍、袁术、张邈等都对他避若蛇蝎。可是乱世本来就没有这么多讲究,任何事都必须以最终的政治利益出发。从这一角度而言,吕布只是选择了最符合他利益的事。从这一点来讲,刘备和曹操其实和吕布是一类人:他们摒弃了一切繁文缛节和道义观念,追求的是自己的天下。可刘曹何等枭雄,他们做的肮脏的事都打着正义的幌子,而吕布则太诚实了,于是人们把矛头对准了他。其实他唯一做错的,是他不够虚伪。

可以这么说,吕布这种人的存在是乱世的必然,可是他的死亡也是乱世的必然。没有这种人,乱世不称其为乱世。可是他如果不消亡,乱世无法结束。他只是为乱世而生,在乱世中扮演一个可能很显眼的配角,然后匆忙谢幕。他的英姿固然潇洒,他的能力固然骁勇出众,可是他不懂得演戏,所以他只能谢幕。

陈寿说:“吕布有虓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复,唯利是视。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灭也。”

其实“轻狡反复,唯利是视”,哪一个乱世人物不是如此?只不过吕布始终是个孩子,以为用在草原的那一套就可以驰骋中原。他太短视,也太浅显。而“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灭也”,倒是很客观地说了一条历史规律。

歇后语

吕布见貂蝉——迷上了

吕布戏貂蝉——英雄难过美人关

安徒生生平事迹,创作资料,是怎样在逆境中成长

安徒生生平简介

安徒生(1805-1875)丹麦作家。1805年,安徒生诞生在丹麦奥登塞镇的一座破旧阁楼上。他的父亲是个鞋匠,很早就去世了,全家靠母亲给人洗衣服维持生活。

安徒生虽然过着十分贫穷的生活,但他却有自己远大的理想。开始,他决心当一名演员,十四岁时便离别了故乡和亲人,独自来到首都哥本哈根。他克服了生活上的重重困难,以坚强的毅力学习文化。起初,他想学习舞蹈和演戏,却遭到了拒绝,后来被一位音乐学校的教授收留,学习唱歌。可是第二年冬天,因为他没有钱买衣服和鞋子,不断地感冒、咳嗽,嗓音嘶哑了,只好离开了音乐学校。但是,他从事艺术事业的顽强意志毫不动摇,又下决心进行文学创作,用自己的笔写出人间的不平。他住在一间旧房子的顶楼上,没日没夜地练习写作。经过十几年的奋斗,终于踏进了文坛。从三十岁开始,专心从事儿童文学创作,一生中共写了168篇童话故事。如《丑小鸭》《看门人的儿子》《皇帝的新装》《夜莺》和《豌豆上的公主》等。选编在六年制小学语文第十二册中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就是其中的一篇。

安徒生与《卖火柴的小女孩》

那么安徒生是怎样写出这篇童话的呢?

1848年,他到国外去旅行。在途中收到了一封朋友的来信,要求他按照信中寄来的三张画片写一篇故事。其中一张画片上,画的是一个穷苦的小女孩,金黄的长头发打成卷儿披在肩上,看上去很美丽,她手里拿着许多火柴,瞪大了一双可怜的眼睛,好像在想些什么。安徒生看着这张画片,双眼渐渐湿润了。他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妈妈小时候要过饭,有一次要饭时,实在走不动了,竟然昏倒在路上。他又想起了在童年时代惟一疼爱他的奶奶。爸爸去世以后,妈妈改嫁了,他只好和奶奶相依为命。每到傍晚,他坐在墙角里,蜷着腿缩成一团,盼望着讨饭的奶奶快些回来。慈祥的奶奶一回家,便把他搂在怀里,给他带来温暖,为他解除饥饿。他还想起了在丹麦封建王朝统治下,千千万万穷苦的儿童……想着、想着,他情不自禁地摊开稿纸,以自己的亲身感受和对广大穷苦儿童的同情,以及对统治阶级的憎恨,奋笔疾书,写出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优美动人的童话。

安徒生的童话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被翻译成许多国家的文字,广泛流传。他也被人们誉为“世界童话大王”。 (摘自:www.srsoft.com.cn )

忧郁的丹麦人---安徒生

黛安娜·弗/文

他长相丑陋,出身卑微,一辈子都梦想着出人头地。他生性敏感,饱受摧折,不敢谈婚论嫁,到头来反被视作同性恋。他的童话是给全世界孩子们的最好礼物,但在大部分人眼中,他仍然只是一个有趣的作家,而非文学巨匠。

这样一个外表古怪,内心忧郁的安徒生,又是如何写出了如此灿烂的纯真梦想呢?

1874年,也即安徒生去世前一年,他收到一封读者来信,信出自一位美国女学童之手,随信附有一张一美元的钞票,以及一份登载着安徒生身体病弱及所谓穷困潦倒的报纸剪报。没多久,别的孩子也开始寄来小额钱款,用以偿还费城一家报纸所谓欠这位丹麦作家的“儿童债”,后来,连美国大使也亲自给他送来了200个丹麦银元。还没有穷得揭不开锅的安徒生想加以阻止。他写信给发起这一慈善募捐活动的《费城晚报》发行人吉布森·皮科克,说他尽管很乐于见到“我以小语种所写的故事能在距祖国如此遥远的地方找到读者”,并且为如此多的美国孩子“打破储蓄罐来帮助他这个老作家”而深深感动,可他确实不需要也不能够接受这些礼物。他写道,现在他感到蒙羞,而非自豪和感激,而某种满足感已经抵销了安徒生的困窘。

安徒生终其一生都梦想出人头地,能被视作真正的艺术家,有时侯这种渴望可以战胜一切。“我的名字开始熠熠生辉,这也是我活着的唯一理由。我觊觎声名和荣耀,与守财奴觊觎金子如出一辙,”这是他30岁出头那会儿写给朋友的信。而今他已69岁,其声名远播之广,美国报纸搞的活动可资证明。他也许比其他在世的作家更为知名,而国际性的声望通常建立在其他名人的陪衬之上。从19世纪40年代开始,他的作品便得到广泛传诵,尽管其方式并不总是合乎他的本意。像《拇指姑娘》、《丑小鸭》、《皇帝的新装》和《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样的故事,早已有了大量译本,其中也包括把原作糟蹋得面目全非的粗劣译文。比如说恶名昭著的玛丽·霍维特(MaryHowitt),一个不懂丹麦语的英国女人,其翻译完全仰赖于德文版。另一位英国译者卡洛琳·皮奇则整段整段地大删特删。不过还是出了一些较好的版本,特别是在美国。如让·赫绍特(JeanHersholt)的译本,这位丹麦人是20世纪30年代的好莱坞明星。安徒生去世一百多年后,其文学影响力反而仍以某种形式继续存在。莫依亚·希勒的**《红舞鞋》比安徒生的原著还要出名。根据安徒生童话改编的**及和卡通片可以在任何一家“巨弹”连锁店里租到,迪斯尼公司还执意重写安徒生一些最优美的故事,为年轻观众加上幸福的结局。总的说来,在斯堪的纳维亚之外,安徒生被公认为一个美丽童话的有趣作家,而非文学巨匠。

1952年,丹尼·凯(DannyKaye,1913-1987,美国喜剧明星,原名大卫·丹尼尔·卡明斯基。——译注)主演的**《安徒生传》将这种观点表露无遗。尽管这部影片跟真实的安徒生风马牛不相及——它倒也从未如此自夸——但它营造出了一个和安徒生童话一样深入人心的作家生平,它几乎成了那些童话的续篇:一个来自费恩岛小镇奥登塞的穷小子,独闯哥本哈根,征服逆境,终获成功。这也是该片的精髓所在,说远点儿,和安徒生的自传也颇为契合,他给它取名为《我生命的童话》,其中并无自我解嘲之意。然而据弗兰克·娄瑟(FrankLoesser,1910-1969,美国著名的抒情歌曲作者,也是**《安徒生传》中多首插曲的作者之一。——译注)记载,丹尼·凯的这部影片在丹麦被认为是一部无聊,且令旅游业有点儿难堪的作品。

长期以来,安徒生及其作品为学术界提供了大量素材。几乎从他辞世那天起,评论家及研究者就开始挖掘他的家族历史,对其私人日志和文字资料狼吞虎咽,连一本较早写就,未及加工的回忆录也不放过,这本回忆录直到20世纪20年代才被发掘出版。1993年,奥登塞安徒生中心的主任约翰·德·米留斯出版了一本逐日记录安徒生日常生活的详尽年谱,此项仍在进行的工作,令丹麦人得以透彻了解安徒生的生活细节——详至他手*的频率——以及在哥本哈根著名购物街斯拖盖特大街找到的与其他纪念品完全不搭调的一幅肖像画。对真实的安徒生感兴趣的人到处都在增加:爱尔兰剧作家巴里(SebastianBarry)和美国舞蹈家玛莎·克拉克(MarthaClarke)最近合作,排演了一出关于安徒生生平的舞剧,其中包括弗兰克·娄瑟的配乐。作品于去年秋季在旧金山首演,但评论家们多少有些困惑,他们惊异于其出色的视觉效果,却无法认识到舞台上呈现出的那个阴影中的安徒生。(这部作品正在重排,准备在下个演季进军百老汇)。此外,诺普夫出版社今春还将出版一部新的安徒生传记,作者是伦敦《金融时报》的作家杰基·伍施拉格(JakieWullschlager)。新传将为屈指可数的英文研究论著增加一部可信的作品,布雷兹多夫出版于1975年的《安徒生传》是其中最为著名之作。

在29岁那年画的一幅肖像中,安徒生戴高领,留小胡子,看上去像个花花公子。但是后来拍的许多照片——难看,别扭,冷漠和忧伤——似乎更接近安徒生的真实状态。“要我说,安徒生的日常状态就是悲伤,”乔纳斯·科林(当时丹麦皇家剧院的导演。——译注)的儿子爱德华在一本回忆录中写道。安徒生的作品也反复透露出零零碎碎的暗示:社会冷遇,性挫折,以及对往事有朝一日会将其吞没的恐惧。

终其一生,他都无法摆脱在斯莱格思(Slagelse)文法学校四年生活留下的噩梦。他在那儿吞咽着失败的恐惧,受到毫无同情心的校长的虐待,并被强令停止他难以自制的写作冲动。他曾给自已在哥本哈根的赞助人P.F.伍尔夫海军上将的妻子写去一封充满自怜情绪的信,伍尔夫太太复信说:

你麻烦起朋友来实在是不遗余力,我难以相信这样做能令你好过一些——你对自己——你自己——一贯强烈关注的最终结果便是——你认为你将成为伟大的诗人——我亲爱的安徒生!你怎么就不觉得,你所有这些想法都将一事无成,你正在误入岐途。

但安徒生已无法自拔。他发誓要当个大作家——像奥伦施拉格(AdamOehlen?schlager,1779-1850,丹麦浪漫主义诗人和剧作家。——译注)那样的大作家。1826年,这位成熟的21岁学生写了首甜腻腻的诗,名叫《垂死孩童》,诗中写道,“母亲,我累了,我想睡了,让我歇息在你的心畔。”第二年,这首诗在丹麦一家报纸上发表,结果大受欢迎。三年后,哥本哈根的大文阀J.L.黑伯格创办的一本文学杂志选登了安徒生的幻想散文《阿马格岛漫游记》的部分章节后,其作品再次风行一时。这使安徒生头一回尝到备受公众瞩目的滋味,但英格曼(B.S.Ingemann,1789-1862,丹麦作家,诗人和剧作家。——译注)不久便指责他讨好“七嘴八舌、浅薄浮躁的读者”,这简直让安徒生大惊失色。

安徒生也很想讨好另一种读者:与他同时代的名人们。1883年,他首度游历巴黎,当年他年方二十有八,在丹麦以外还很少为人所知,他直接登门造访雨果,吓了人家一跳。这种几近狂热的追星举动才刚刚开始,他这辈子还和这些人拉上了关系:李斯特,大小仲马,巴尔扎克,门德尔松,格林兄弟(人们经常把他和他们相提并论),海涅——他视安徒生为趋炎附势之人(“他的举止显出了那种王子们喜欢的摇尾乞怜的奴态。”),还有舒曼,罗西尼,有“瑞典夜莺”之称的珍妮·林德,瓦格纳,以及狄更斯。

安徒生渴求引人注目,但他一直租房独居。也有女孩子迷恋他,通常是朋友们的女儿,珍妮·林德尤甚。但任何事情只要一和性沾上边儿,他便勇气尽失,女人们和她们的胴体总是让他惊惶失措。

1834年初,他在日记中写到参观画家艾伯特·库池勒的画室的经过:

我正坐着,一个约摸16岁的年轻模特儿跟她妈妈一块到了。库池勒说他想看看她的乳房。那女孩儿因我在场而稍显局促,但她妈妈说,“磨蹭啥,磨蹭啥!”,随即便解开她的衣服,尽数扯到腰部以下,她站在那儿,半裸着,皮肤很黑,胳膊也有些过于细弱,但那乳房美丽,圆润……我感到自己的身体在震颤。

他的日记在描写自己的身体时也令人吃惊地坦白。“疼”或类似的记录比比皆是,旁边加上十字状的标记,表明他手*过了。0岁时,他去意大利旅行,期间写道:

我热血沸腾。头痛。血涌进我的眼睛,一种从未有过的激情驱使我走出门外——我不知自己要去哪儿,但是我……坐在海边的一块石头上,涨潮了。红色的火焰沿维苏威奔流而下。我往回走时,两个男人跟了上来,问我要不要女人。不,不要!我大喊,然而回家一头扎进了水里。

1901年,有位丹麦作家托名艾伯特·汉森,在一家德文杂志上提出安徒生是同性恋。此后,研究者们就此问题展开的辩论已显冗长乏味。作为一个成年男子,他偶而也会像对女人那样对男人着迷,最明显的例子便是舞蹈家海拉德·沙夫。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安徒生始终保持着童子之身。不管怎样,他都是十九世纪一个真真正正的孩子,他的小说和剧本尽管本意是为成人所写,但也极少以超出当时标准文学修辞的形式去触及——顶多是些颤抖的嘴唇和有礼有节的拥抱而已。

在安徒生于1875年以75岁高龄去世之前,他已得偿所愿,大获全胜。别的作家也对他喜爱有加,其中包括萨克雷,易卜生和朗费罗,他跟他们都有通信联系。他一度和狄更斯过从甚密,但他们之间的友情竟以恶言收场。布雷兹多夫是这样记述的,1857年6月,安徒生应邀前往狄更斯在肯特郡的乡间居所,在那儿一呆就是五个礼拜,几乎让主人疯掉。狄更斯的女儿凯特后来回忆,他父亲最终摊牌说:“汉斯·安徒生在这屋子里睡了五个星期——好像要跟这个家永远过下去了!”

狄更斯随后便与他断交——而安徒生到死也没明白个中缘由。

安徒生在有生之年看到了奥登塞因其声望而名扬四海。拜访者纷至沓来,向他表示敬意。他成了欧洲皇室的宠儿。他摆好姿势让人为他塑像。(去年7月,人们可以看到大群孩子坐在纽约中央公园安徒生塑像的基座上,聆听有人为他们朗读的《哈里·波特与火怀》)但是,比起易卜生和斯特林堡,甚至汉姆生和J.P.雅各布森,安徒生仍被视为最难以捉摸的艺术家——一位全然用小语种写作的文学大师——还有,不知何故,这位最悲观的男士继续遭受着打击,他深信任何东西都是过眼云烟。甚至正当盛名之时,安徒生也在日记中这样描述他所受的打击:那纯粹来源于一种无因的恐慌:

一个肮脏的肓流站在泉边。我有种感觉,他可能认识我,并且可能会告诉我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好像我是个得到高升才进了上流阶级的贱民。

那时正是美国学童对他大发善心的1874年,他身患重病。一年之内,他便要因肝癌而死去。但是,即便在他弥留之际的这几个月里(大部分时间他都与犹太商人莫里茨·梅尔考斯一家呆在一起,此人一直在照顾他)他乐于,甚至渴求会晤任何寻访者。而且,在这些谈话中,人们依然可以感受到他的可爱、虚无、对别人赏识的令人心碎的渴望。当时年仅23岁,也不会说丹麦语的英国文学记者和评论家爱德蒙·高斯,后来写了他如何在门口遇到“一位高个儿、上了年纪的绅士,身穿整套的褐色西装,戴着一顶颜色同样深浅的鼻烟色卷毛假发。”高斯接着写道:

那一瞬间,我好像被狠戳了一下,他那张古怪丑陋的脸和手,他那极长的令人眩晕的胳膊……汉斯·安徒生的脸是一张农民的脸,长至一生的感性和文化生活也没能从他脸上移去泥土的印记。

美国领事G.W.格里芬好像记不得安徒生身体上的病痛了。“我拜访他时,”格里芬在1875年写道,“交给他一封西斯特先生(一位诗人朋友)寄给我的信,请他为他的自选集抄点他喜欢的诗句。”安徒生在一张照片的背面划拉了几下,上书:“致L.J.西斯特先生。

人生是最美的童话。此致。H.C.安徒生。”接着,他拉着格里芬的手说,“告诉朗费罗先生,说我病得厉害。”格里芬是带着明显的,几乎是洋洋自得的满足感来描述这一场景的。不管是他,还是安徒生在去世前那几个月里同意会见的人,好像都没有扪心自问,为什么他们自己还不急不忙地登门讨扰呢。

原文载于今年1月8日的《纽约客》杂志,因篇幅所限,未能尽译。

未译的部分包括安徒生的童年生活,以及安徒生与日后的大哲学家,当时还是个后生小子的克尔凯戈尔之间的一段文坛恩怨。

——译者

安徒生年表

1805年4月2日出生于丹麦费恩岛奥登塞小镇。

1816年11岁时父亲过世。

1819年14岁时独自离家到哥本哈根,寻求创作机会。

1822年8月发表作品《尝试集》,含诗剧及故事共三篇。此集子因其出身寒微而无出版机会,但已引起文化界某些人士的注意。10月,进入中等教会学校补习文化,共读六年,对其教育方式感到痛苦不已;不过这六年中大量阅读名家作品,也练习创作诗篇、歌剧。1827年,离开学校回到哥本哈根。发表诗歌,受到上流社会评论家称赞,鼓起安徒生对写作的信心。

1829年,写出长篇幻想游记《阿马格岛漫游记》出版,第一版销售一空。出版商立刻以优厚条件买下第二版,安徒生因此从饥饿的压迫中解脱。喜剧《在尼古拉耶夫塔上的爱情》在皇家歌剧院上演。同年也出版第一本诗集。

1830年,初恋失败。开始旅行;第二本诗集出版。

1831-1834年,恋爱再度失败,遭逢母丧,不久出版长篇自传体小说《即兴诗人》。

1835年30岁时开始写童话,出版第一本童话集,仅61页的小册子,内含《打火匣》、《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豌豆上的公主》、《小意达的花儿》共四篇。作品并未获得一致好评,甚至有人认为他没有写童话的天份,建议他放弃,但安徒生说:“这才是我不朽的工作呢!”

1844年,写出自传性作品《丑小鸭》。

1846年,写出《卖火柴的小女孩》。

1970年出版晚期最长一篇作品《幸运的贝儿》,共七万余字,是以他自己的生活感受为基础写成的,但不完全是自传。

1867年,被故乡奥登塞选为荣誉市民。

1875年8月4日上午11时,因肝癌逝世于朋友的乡间别墅。丧礼备极哀荣,享年70岁。

参考资料:

(摘自中华读书网)

安徒生是丹麦19世纪著名童话作家,世界文学童话创始人。他生于欧登塞城一个贫苦鞋匠家庭,早年在慈善学校读过书,当过学徒工。受父亲和民间口头文学影响,他自幼酷爱文学。11岁时父亲病逝,母亲改嫁。为追求艺术,他14岁时只身来到首都哥本哈根。经过8年奋斗,终于在诗剧《阿尔芙索尔》的剧作中崭露才华。因此,被皇家艺术剧院送进斯拉格尔塞文法学校和赫尔辛欧学校免费就读。历时5年。1828年,升入哥尔哈根大学。毕业后始终无工作,主要靠稿费维持生活。1838年获得作家奖金——国家每年拨给他200元非公职津贴。

安徒生终生未成家室,1875年8月4日病逝于朋友——商人麦尔乔家中。

安徒生文学生涯始于1822年。早期主要撰写诗歌和剧本。进入大学后,创作日趋成熟。曾发表游记和歌舞喜剧,出版诗集和诗剧。1833年出版长篇小说《即兴诗人》,为他赢得国际声誉,是他的代表作。

“为了争取未来的一代”,安徒生决定给孩子写童话,出版了《讲给孩子们听的故事》。此后数年,每年圣诞节都出版一本这样的童话集。其后又不断发表新作,直到1872年因患癌症才逐渐搁笔。近40年间,共计写了童话168篇。

安徒生童话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即诗意的美和喜剧性的幽默。前者为主导风格,多体现在歌颂性的童话中,后者多体现在讽刺性的童话中。

安徒生的创作可分早、中、晚三个时期。早期童话多充满绮丽的幻想、乐观的精神,体现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特点。代表作有《打火匣》、《小意达的花儿》、《拇指姑娘》、《海的女儿》、《野天鹅》、《丑小鸭》等。中期童话,幻想成分减弱,现实成分相对增强。在鞭挞丑恶、歌颂善良中,表现了对美好生活的执着追求,也流露了缺乏信心的忧郁情绪。代表作有《卖火柴的小女孩》、《白雪皇后》、《影子》、《一滴水》、《母亲的故事》、《演木偶戏的人》等。晚期童话比中期更加面对现实,着力描写底层民众的悲苦命运,揭露社会生活的阴冷、黑暗和人间的不平。作品基调低沉。代表作有《柳树下的梦》、《她是一个废物》、《单身汉的睡帽》、《幸运的贝儿》等。

安徒生年表

1805年4月2日出生于丹麦费恩岛奥登塞小镇。

1816年11岁时父亲过世。

1819年14岁时独自离家到哥本哈根,寻求创作机会。

1822年8月发表作品《尝试集》,含诗剧及故事共三篇。此集子因其出身寒微而无出版机会,但已引起文化界某些人士的注意。10月,进入中等教会学校补习文化,共读六年,对其教育方式感到痛苦不已;不过这六年中大量阅读名家作品,也练习创作诗篇、歌剧。1827年,离开学校回到哥本哈根。发表诗歌,受到 上流社会 评论家称赞,鼓起安徒生对写作的信心。

1829年,写出长篇幻想游记《阿马格岛漫游记》出版,第一版销售一空。出版商立刻以优厚条件买下第二版,安徒生因此从饥饿的压迫中解脱。喜剧《在尼古拉耶夫塔上的爱情》在皇家歌剧院上演。同年也出版第一本诗集。

1830年,初恋失败。开始旅行;第二本诗集出版。

1831-1834年,恋爱再度失败,遭逢母丧,不久出版长篇自传体小说《即兴诗人》。

1835年30岁时开始写童话,出版第一本童话集,仅61页的小册子,内含《打火匣》、《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豌豆上的公主》、《小意达的花儿》共四篇。作品并未获得一致好评,甚至有人认为他没有写童话的天份,建议他放弃,但安徒生说:“这才是我不朽的工作呢!”

1844年,写出自传性作品《丑小鸭》。

1846年,写出《卖火柴的小女孩》。

1970年出版晚期最长一篇作品《幸运的贝儿》,共七万余字,是以他自己的生活感受为基础写成的,但不完全是自传。

1867年,被故乡奥登塞选为荣誉市民。

1875年8月4日上午11时,因肝癌逝世于朋友的乡间别墅。丧礼备极哀荣,享年70岁。

安徒生作品目录:

长篇小说(6):《即兴诗人》(1835),《奥·特》(1836),《不过是个提琴手》(1837),《两位男爵夫人》(1848),《生乎?死乎》(1857),《幸运儿》(1870)。

剧本(25):诗剧《阿夫索尔》(1822?),《圣尼古拉教堂钟楼的爱情》(1829),歌剧《拉默穆尔的新娘》(1832),歌剧《乌鸦》(1832),诗剧《埃格纳特的人鱼》(1834),轻歌舞剧《离别与相逢》(1835),歌剧《司普洛峨的神》(1839),《黑白混血儿》(1840),《摩尔人的女儿》(1840),《幸福之花》(1844),独幕诗剧《国王的梦想》(1844),《梨树上的鸟儿》(1845),《小基尔斯滕》(1846),《科莫河边的婚礼》(1848),四幕喜剧《比珠宝还珍贵》(1850),歌剧《北欧的女神》(1850),《新房产》(1850),《睡魔》(1850),喜剧《海尔德摩尔》(1851),喜剧《接骨木妈妈》(1851),喜剧《出身并非名门》(1863),喜剧《长桥》(1863),三幕剧《西班牙客人》(1865),独幕剧《初来者》(年代不明),《罗斯基里达之夜》(年代不明)。

游记(6):《1828年和1829年从霍尔门运河至阿迈厄岛东角步行记》(1829),《瑞典纪行》(1851),《西班牙风光》(1863),《访问葡萄牙》(1866)。

自传(3):《小传》(1832),《我一生真实的故事》(1847),《我的童话人生》(1855)。

诗(4):《诗集》(一,1829),《诗集》(二,1830),诗集《幻想与现实》(1830),诗集《一年的十二个月》(1832)。

童话共计156篇

安徒生生平

(1805.4.2~1875.8.4)

2005-04-02 华商网 - 重庆时报

安徒生是丹麦19世纪著名童话作家,世界文学童话创始人。其童话真正达到了“同时适合六岁与六十岁人阅读”的境界。

安徒生,全名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

正是他,首次将“童话”从幼稚粗糙的民间传说与故事,发展成为优美的、饱含作者内心情感的文学童话,为后世作家的创作留下经典范文。

1954年国际儿童读书联盟第三次大会上设立以安徒生的名字命名的世界儿童文学大奖———国际安徒生奖,这个奖项至今仍是

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

安徒生(Heinz Christian Andersen, 1805—1875)丹麦作家。1805年4月2日生于丹麦菲英岛欧登塞的贫民区。父亲是个穷鞋匠,曾志愿服役,抗击拿破仑·波拿巴的侵略,退伍后于1816年病故。当洗衣工的母亲不久即改嫁。安徒生从小就为贫困所折磨,先后在几家店铺里做学徒,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少年时代即对舞台发生兴趣,幻想当一名歌唱家、演员或剧作家。1819年在哥本哈根皇家剧院当了一名小配角。后因嗓子失润被解雇。从此开始学习写作,但写的剧本完全不适宜于演出,没有为剧院所采用。1822年得到剧院导演约纳斯·科林的资助,就读于斯莱厄尔瑟的一所文法学校。这一年他写了《青年的尝试》一书,以威廉·克里斯蒂安·瓦尔特的笔名发表。这个笔名包括了威廉·莎士比亚、安徒生自己和司各特的名字。1827年发表第一首诗《垂死的小孩》,1829年,他进入哥本哈根大学学习。他的第一部重要作品《1828和1829年从霍尔门运河至阿迈厄岛东角步行记》于1829年问世。这是一部富于幽默感的游记,颇有德国作家霍夫曼的文风。这部游记的出版使安徒生得到了社会的初步承认。此后他继续从事戏剧创作。1831年他去德国旅行,归途中写了旅游札记。1833年去意大利,创作了一部诗剧《埃格内特和美人鱼》和一部以意大利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即兴诗人》(1835)。小说出版后不久,就被翻译成德文和英文,标志着作者开始享有国际声誉。

简要资料:

1805年4月2日出生于丹麦费恩岛奥登塞小镇。

1816年11岁时父亲过世。

1819年14岁时独自离家到哥本哈根,寻求创作机会。

1822年8月发表作品《尝试集》,含诗剧及故事共三篇。此集子因其出身寒微而无出版机会,但已引起文化界某些人士的注意。10月,进入中等教会学校补习文化,共读六年,对其教育方式感到痛苦不已;不过这六年中大量阅读名家作品,也练习创作诗篇、歌剧。1827年,离开学校回到哥本哈根。发表诗歌,受到 上流社会 评论家称赞,鼓起安徒生对写作的信心。

1829年,写出长篇幻想游记《阿马格岛漫游记》出版,第一版销售一空。出版商立刻以优厚条件买下第二版,安徒生因此从饥饿的压迫中解脱。喜剧《在尼古拉耶夫塔上的爱情》在皇家歌剧院上演。同年也出版第一本诗集。

1830年,初恋失败。开始旅行;第二本诗集出版。

1831-1834年,恋爱再度失败,遭逢母丧,不久出版长篇自传体小说《即兴诗人》。

1835年30岁时开始写童话,出版第一本童话集,仅61页的小册子,内含《打火匣》、《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豌豆上的公主》、《小意达的花儿》共四篇。作品并未获得一致好评,甚至有人认为他没有写童话的天份,建议他放弃,但安徒生说:“这才是我不朽的工作呢!”

1844年,写出自传性作品《丑小鸭》。

1846年,写出《卖火柴的小女孩》。

1970年出版晚期最长一篇作品《幸运的贝儿》,共七万余字,是以他自己的生活感受为基础写成的,但不完全是自传。

1867年,被故乡奥登塞选为荣誉市民。

1875年8月4日上午11时,因肝癌逝世于朋友的乡间别墅。丧礼备极哀荣,享年70岁。

安徒生作品目录:

长篇小说(6):《即兴诗人》(1835),《奥·特》(1836),《不过是个提琴手》(1837),《两位男爵夫人》(1848),《生乎?死乎》(1857),《幸运儿》(1870)。

剧本(25):诗剧《阿夫索尔》(1822?),《圣尼古拉教堂钟楼的爱情》(1829),歌剧《拉默穆尔的新娘》(1832),歌剧《乌鸦》(1832),诗剧《埃格纳特的人鱼》(1834),轻歌舞剧《离别与相逢》(1835),歌剧《司普洛峨的神》(1839),《黑白混血儿》(1840),《摩尔人的女儿》(1840),《幸福之花》(1844),独幕诗剧《国王的梦想》(1844),《梨树上的鸟儿》(1845),《小基尔斯滕》(1846),《科莫河边的婚礼》(1848),四幕喜剧《比珠宝还珍贵》(1850),歌剧《北欧的女神》(1850),《新房产》(1850),《睡魔》(1850),喜剧《海尔德摩尔》(1851),喜剧《接骨木妈妈》(1851),喜剧《出身并非名门》(1863),喜剧《长桥》(1863),三幕剧《西班牙客人》(1865),独幕剧《初来者》(年代不明),《罗斯基里达之夜》(年代不明)。

游记(6):《1828年和1829年从霍尔门运河至阿迈厄岛东角步行记》(1829),《瑞典纪行》(1851),《西班牙风光》(1863),《访问葡萄牙》(1866)。

自传(3):《小传》(1832),《我一生真实的故事》(1847),《我的童话人生》(1855)。

诗(4):《诗集》(一,1829),《诗集》(二,1830),诗集《幻想与现实》(1830),诗集《一年的十二个月》(1832)。

童话共计156篇

详细资料:

他的第一部《讲给孩子们听的故事集》(Fairy tales, Told for Children)包括《打火匣》,《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豌豆上的公主》和《小意达的花儿》,于1835年春出版。1837年,在这个集子的基础上增加了两个故事,编成童话集第1卷。第2卷于1842年完成,1847年又写了一部《没有画的画册》。

1840至1857年,安徒生访问了挪威、瑞典、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希腊、小亚细亚和非洲,在旅途中写了不少的游记,如:《一个诗人的市场》(1842)、《瑞典风光》(1851)、《西班牙纪行》(1863)、《访问葡萄牙》(1866)等。他在德、法等国会见了许多知名的作家和艺术家。1847年在英国结识了狄更斯。

安徒生写过三部自传:1832年写的《小传》(1926)、1847年在德国出版的《正传》和后来写的一部《传记》(1855),他的小说和童话故事也大多带有自传的性质,如《即兴诗人》、《奥·特》(1836)、《不过是个提琴手》(1837)、《两位男爵夫人》(1848)、《活还是不活》(1857)、《幸运的贝儿》(1870)等。他在《柳树下的梦》(1853)、《依卜和小克丽斯玎》(1855)、《她是一个废物》(1853)等作品中,还写了鞋匠、洗衣妇等劳动者的生活,反映了他自己不幸的身世和遭遇,同时也表现了丹麦的社会矛盾,具有深刻的现实性和人民性。

1843年,安徒生认识了瑞典女歌唱家燕妮·林德。真挚的情谊成了他创作中的鼓舞力量。但他在个人生活上不是称心如意的。他没有结过婚。他晚年最亲密的朋友是亨里克和梅尔彻。1875年8月4日,安徒生在哥本哈根梅尔彻的宅邸去世。这位童话大师一生坚持不懈地进行创作,把他的天才和生命献给“未来的一代”,直到去世前三年,共写了168篇童话和故事。他的作品被译成80多种语言。

安徒生的童话故事体现了丹麦文学中的民主传统和现实主义倾向。他的最好的童话脍炙人口,到今天还为世界上众多的成年人和儿童所传诵。有些童话如《卖火柴的小女孩》(The Little Match Girl)《丑小鸭》(The Ugly Duckling)《看门人的儿子》等,既真实地描绘了穷苦人的悲惨生活,又渗透着浪漫主义的情调和幻想。由于作者出身贫寒,对于社会上贫富不均、弱肉强食的现象感受极深,因此他一方面以真挚的笔触热烈歌颂劳动人民,同情不幸的穷人,赞美他们的善良、纯洁等高尚品质;另一方面又愤怒地鞭挞了残暴、贪婪、虚弱、愚蠢的统治阶级和剥削者,揭露了教会僧侣的丑行和人们的种种陋习,不遗余力地批判了社会罪恶。《皇帝的新装》(The Emperor's New Clothes)辛辣地讽刺了皇帝的昏庸无能和朝臣们阿谀逢迎的丑态;《夜莺》(The Nightingale)和《豌豆上的公主》(The Princess and the Pea)嘲笑了贵族的无知和脆弱。有些故事如《白雪公主》(The Snow Queen)则表现了作者对人类理想的看法,即坚信“真善美终将取得胜利”的乐观主义信念。他在最后一部作品《园丁和主人》中,还着力塑造了一个真正的爱国者的形象,反映了作者本人始终不渝的爱国主义精神。

安徒生的一些童话故事,特别是晚期的某些作品,也显示出他思想上的局限性。他虽然把满腔同情倾注在穷苦人身上,但因找不到摆脱不幸的道路,又以伤感的眼光看待世界,流露出消极情绪。他认为上帝是真、善、美的化身,可以引导人们走向“幸福”。他在作品中有时也进行道德说教,宣扬基督教的博爱思想,提倡容忍与和解的精神。

安徒生的童话同民间文学有着血缘关系,继承并发扬了民间文学的朴素清新的格调。他早期的作品大多数取材于民间故事,后期创作中也引用了很多民间歌谣和传说。

在体裁和写作手法上,安徒生的作品是多样化的,有童话故事,也有短篇小说;有寓言,也有诗歌;既适合于儿童阅读,也适合于成年人鉴赏。他创造的艺术形象,如:没有穿衣服的皇帝、坚定的锡兵、拇指姑娘、丑小鸭、红鞋等,已成为欧洲语言中的典故。

在语言风格上,安徒生是一个有高度创造性的作家,在作品中大量运用丹麦下层人民的日常口语和民间故事的结构形式。语言生动、自然、流畅、优美、充满浓郁的乡土气息。

安徒生的作品很早就被介绍到中国,《新青年》1919年1月号就刊载过周作人译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译文。1942年,北京新潮社出版了林兰、张近芬合译的《旅伴》。此后,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和开明书店陆续出版了安徒生童话的译本、安徒生传及其作品的评论。译者有郑振铎、茅盾、赵景深、顾均正等。不过解放前的译本都是从英语、日语或其他国家文字转译过来的。解放后,叶君健对安徒生原著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直接从丹麦文把安徒生的童话故事全部译成中文。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55、1958、1978年多次出版了叶君健译的《安徒生童话选集》。

1805年4月,一个婴儿出生在一张由棺材板拼成的床上。他大声啼哭着,仿佛抗议上帝将天使贬谪到人间。教士安慰惶恐的母亲说:“小时候哭声越大,长大后歌声就越优美。”果然许多年后,这个天使用夜莺般的歌喉向全世界唱起歌儿了,即使是圣诞老人,也并不会比他更有名气。他的名字,就是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

安徒生父亲是丹麦欧登赛城的一个贫苦鞋匠,他读过不少书,想家力丰富并有点浪漫气质,不过这些在他来说并不是值得庆幸的事情。他的妻子是一个质朴的女人——并不美,但很耐劳,很容易相信一切,包括上帝。

这个春天,鹳鸟再次飞来,庭院里的醋栗树重新皱起细小的新叶,小小的安徒生知道自己已经6岁了。他故作正经地走在父亲身边,指点着收拾旧巢的鹳乌。当听说夏天以后,体弱的小鹳鸟因为无力飞到埃及过冬,会被啄死的时候,他忧愁起来:“让它们到咱们的顶楼上来吧,冬天里我一定会分点东西给它们吃的。”

欧登塞是个封闭的小镇,人们坚信上帝和女巫,。许多神秘的传说在空气中荡漾不绝。纺纱室的阿婆们有时会把《一千零一夜》中的离奇故事讲给来玩耍的小安徒生听,使这个原本喜欢空想的脑子更加丰富了。小家伙多么奇怪啊:许多人听着这些可怕的故事都无限叹息,担惊受怕,可是过后却好像没事儿似的。在他来说,他所听到的一切都带着鲜明的神奇色彩,仿佛真的一样重现在眼前。有时他会被树林中自己想象出来的精灵吓得飞奔回家,魂不附体。多年以后,这些古老的传说和童年的幻想,都成为他创作的源泉。

母亲对柔弱的独生儿子充满怜爱,为了让他逃过学校坏脾气老姑婆的肉体虐待,6岁的安徒生被送到年轻的卡尔斯倩斯那里读书,成为年纪最小的学生。这位以公平温厚而备受尊敬的教师很喜欢女孩般文静的新学生,课间时常牵着他的手在校园里散步,并不时对嬉闹的学生们喊一句;“安静点,淘气鬼们,别把这孩子推倒了。”

安徒生经常偷看学校里唯一的女孩子萨拉,他把她想象成童话中的公主,渴望接近这个黑眼睛的小姑娘。有一次,他们一起回家,其实他的家早就走过了,可是他一声不吭。同样贫苦出身的萨拉发誓自己将来会成为某农场的女管事。安徒生睁大双眼:“那多乏味!”公主怎么能当管事呢?“我长大以后,要把你接到我的城堡里。”他告诉女孩子他的家原是贵族的分支,只是因为某种原因……,总有一天……萨拉笑起来,这小家伙一定是疯了。第二天,一个磨坊主的儿子奥来揪着安徒生的头发嚷道:“日安,公爵大人!你漂亮的城堡在哪儿呢?”周围的人捧腹大笑。

安徒生的爱情黯然退却。但在幻想中,他让自己在大火中救下萨拉,并接受了她的道歉。他甚至原谅了欺侮嘲笑他的奥来,当这个顽童被罚站在桌子上时,小安徒生设身处地地想象奥来羞辱的处境,以至于被罚者还没有哭,他就哭出声来,并苦苦哀求老师原谅他的“敌对行动人”。这件事后,作坊主的儿子就成了小个子安徒生的保护人了。

时光过得飞快,在学校里安徒生十分快乐,然而时世的艰难使学校关闭了,他只好回到家里。父亲为他做的几只木偶给儿子带来极大的满足,他给小人们缝制了漂亮的衣裳,让木偶们在“舞台”上尽情发挥他的幻想。

不久,一种更美好的东西闯入他的生活——他读到了威廉·莎士比亚的作品,那神奇瑰丽的情节深深使他迷醉。很快,他就能整段背诵《李尔王》;他那些木偶,也都沉浸在威廉·莎士比亚激情的海洋中了。

他开始想编自己的戏——他把父亲教给他的几句德语词汇讲给木偶。你听,“Besen!”这个词多么响亮,可是你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个木偶最爱说的字眼,其实就是“扫帚”的意思。

1813年,拿破仑·波拿巴发动战争,困窘的家境和冒险的渴望促使鞋匠走上了战场。两年以后他回到家中,从此一病不起。当雪花飘起的时候,出现在小安徒生幻想中的冰姑娘带走了父亲,留下无助的妻儿和彻骨的寒冷。

父亲死后,生计日下,母亲唯一的谋生手段就是每天给别人洗衣服。在寒冷的冬天里河水的温度无法想象,她只好喝几口酒来驱寒。这在体面人看来,是多么粗鄙的行为!刻薄的流言不胜而走,城里的人们都在窃窃私语——“鞋匠的老婆玛利亚是个嗜酒如命的女人!”安徒生为母亲感到无限屈辱。多年以后,在童话《她是一个废物》中,他表达出深深的愤慨。

玛利亚本是想拼死独立支撑一家的,可镇里的长舌妇们嘲笑她的儿子游手好闲,母亲只好忍痛把瘦小羞怯的儿子送到工厂里做童工。11岁的安徒生被沉重的活计搞得头晕眼花,然而他的歌声救了他。当一次间歇时他唱起来。工人们从此不再让他干活,只要他那清脆、响亮的歌声能打破工地的沉闷,还要求这个小家伙做什么呢?小安徒生心满意足,因为他向来就喜欢在大庭广众面前表演,他甚至独个演起了威廉·莎士比亚的《麦克白》。

一个工人对他说:“干嘛你不去当演员?”

是的,那对他再适合不过了,如果不能导演命运的话,那么在舞台上演出命运不是也很好吗?这是多么奇妙的设想!于是,当安徒生14岁受过坚信礼以后,他对母亲安排他做裁缝学徒的计划表现出惊人的执拗——“不,妈妈,我要当演员。”

尽管安徒生向妈妈保证一定会成名,又是哀求又是哭泣,母亲毫不让步。然而算命的女巫帮助了他;“孩子的幸福之花不在这里开放,得离开此地到远方去寻找!”

携带着30个银毫子和心爱的木偶,年轻的安徒生在马车上回首故乡。他曾经写下过这样的句子:“当我变得伟大的时候,我一定要歌诵欧登塞。谁知道,我不会成为这个高贵城市的一件奇物?那时候,在一些地理书中,在欧登塞的名字下,将会出现这样一行字:一个瘦高的丹麦诗人安徒生在这里出生!”

这是一个准确的预言。然而此时,1819年9月6日当那个14岁的瘦高个儿的男孩手里拿着一个包袱,眺望着已展现在他面前的哥本哈根时,故乡却仿佛已遥不可及,这个巨大而陌生的城市使他感到渺小而孤独。但他立刻擦去眼泪,告诉自己,现在不是哭泣的时候,要行动,信心百倍地行动。这个来自小镇的男孩子,像《天方夜谭》中的贫苦少年阿拉丁一般,开始为自己的神灯而奋斗了。

他苦心求人写给著名芭蕾舞演员沙尔夫人的介绍信并未达到拜师的效果,便又去求见皇家剧院的经理霍尔斯坦请求做一名演员。经理打量了一下这个鹳鸟一般细高的孩子以后说道:你长得太瘦了,演起戏是会被观众嘘下台来的。”少年仍未失望,主动建议道:“这个好办,只要您给我100块钱一个月的薪水,我很快就会长胖的。”经理恼怒了——这个穷小子若不是白痴,就是来寻开心的,立时便发出逐客令,沮丧的安徒生只好离开。

舞蹈学校五月才招生,而安徒生手里的钱已所剩无几。经一位熟人介绍,他做了几天小工,又因为满口乡土口音而被人当作笑料,只好气愤地离开作坊。他流浪街头,茫然无措,突然想起在报上看到过意大利歌唱家西博尼教授在哥本哈根演出和开办歌唱学校的消息,于是便不顾一切地闯进了教授正高朋满座的家。好奇的宾客们被这个在哥本哈根孤身奋斗的少年吸引,何况,他的歌声的确展示着一颗热爱缪斯的心。大家纷纷解囊,安徒生终于如愿以偿,进入西博尼的歌唱学校。

然而幸运不会总跟着一个人,虽然安徒生勤奋超人,但一场大病损害了他的声音,学声乐已毫无希望。接下来的挫折使他发现,自己也缺少舞蹈和演戏的天份。他终于明白,自己不属于舞台。

4年离乡奋斗使安徒生深刻感受了这个更为广阔、充满悲欢离合的社会。在学校里,他阅读了莎翁、歌德等人的名著以及丹麦的古典作品,深深体验到写作的魅力。他突然清楚地知道他所要追求的“神灯”是什么了——那就是“文学”。只要有百折不回的勇气和一颗真诚易感的心灵,就一定能够攀上文学的顶峰。

1822年,几位评论家读到了一个叫《阿芙索尔》的剧本,这是一个冒失的年轻人送来的。剧本韵律不齐,有许多语法错误——当然,作者毫无修养是有目共睹的。不过且慢,这其中有许多火花真实地、生动地闪烁着,也许这个微不足道的小家伙可以给戏剧界带来点清澈的东西。于是剧本的作者,汉斯·安徒生被送进拉丁文学校深造,国家顾问古林先生为他申请了一笔皇家公费以支付用度。

17岁的安徒生高高瘦瘦,坐在低年级教室里和孩子们一起上课对他来说可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孩子们嘲笑他是乡下笨汉,因为他丝毫不懂上流社会的礼节,在他们眼里,他就是那只不受欢迎的“丑小鸭”;同时,那些繁复的拉丁文修饰语多么无聊:空洞的语言即使矫柔造作地装饰起来,也没有灵魂,而他必须背诵它们!

不过,经过考验和磨难,他总算在1828年通过了毕业考试。而且这几年中,他阅读了不少诗人和作家的作品,拜伦、海涅、司各特,他们才是真正的瑰宝啊!

在学校里,安徒生没有忘记他的创作,他的诗作《傍晚》和《垂死的孩子》发表在作家海登堡的刊物上,大受好评。1829年,安徒生的喜剧《在尼古拉耶夫塔上的爱情》公演,听着观众的喝彩,年轻的剧作家滚滚泪下——十几年前,正是在同一家戏院中,他曾受到尖刻的鄙薄和否定,而今天,他终于成功了,得到了公众的承认和欢呼。

“旅行就是生活”,安徒生这样说过。从1831年,安徒生开始了他第一次国外漫游,终其一生,他携着一把雨伞,一根手杖和简单的行囊访问了欧洲的所有国家,先后完成了《阿马格岛漫游记》、《幻想速写》、《旅行剪影》等作品,1835年,他带有自传性的长篇小说《即兴诗人》出版,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安徒生是诗人、剧作家、游记作者,他多才多艺,还剪得一手好剪纸。在纪念他的博物馆中,展出了他剪的各种图案,有挂在圣诞树上的舞蹈者,有各种花卉和动物,甚至大门上的门徽,也是他的人头剪纸。

但童话是安徒生一切创作中的皇冠。1835年,安徒生写信给女友说:“我要为下一代创作了。”从自己的童年体验中,安徒生深深理解穷苦孩子生活的寂寞和痛苦。他认为,在诗歌的领域中,没有哪一样能像童话那样无限包容。童话,会给孩子们一点快乐、希望和教益吧?他开始用一切感情和思想来创作。

1835年,安徒生的第一本童话集问世,其中收入《打火匣》、《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婉豆上的公主》、《小意达的花儿》四篇童话。这些童话来自安徒生自己的人生经历,“它们像‘种子’一样藏在我的思想中,一股涓涓细流、一束阳光,或一滴苦酒,就能使它们破土而出。”

从这一年起,每一个圣诞节都有一本新童话来到孩子们身边。他整整写了43年,直到生命结束共创作了168篇作品,那诗一般的语言、宛转曲折的情节,使他的童话在他生前就已成为世界上拥有读者最多的读物。“丑小鸭”、“坚定的锡兵”、“野天鹅”、“夜莺”……他赋与一切事物鲜活的灵魂,让它们歌唱。他把它们献给一切人——孩子们为那奇异动人的故事而神迷;成人则徘徊在他深深的人生哲思之间,流连不去。

安徒生的童话中不仅充满了奇异的梦幻般的火花,而且这位从苦难中生长起来的作家对劳动人民和那些生活在痛苦中的孩子也寄予深切的同情。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整天没有卖掉一根火柴的小女孩蜷缩在墙角划燃一根根火柴,在微光中,她幻想着圣诞夜的欢乐:桌上铺着雪白的台布、身上插着刀叉的烤鹅冒着热气蹒跚走来……可幻景一闪即逝,元旦的清晨,人们发现她已冻死街头。谁也不知道,还有多少同样的孩子赤足冬夜,安徒生没有办法解决这深刻的社会问题,只好带着深深的悲哀寄希望于天国。

安徒生晚年有一篇最长的童话《幸运的贝儿》颇具自传色彩。童话的主人公贝儿一生追求至美,追求充满美的艺术境界,当他成功的时刻,当观众们向他欢呼的时刻,当他心爱的女孩将花束向他抛来的时刻,“像索福克里斯在奥林匹亚竞技的时候一样,像多瓦先生在剧院里听到交响乐的时候一样……他心里的一根动脉管爆裂了。像闪电一般,他在这里的日子结束了——在人间的欢乐中,在完成了他对人间的任务以后,没有丝毫痛苦地结束了。他比成千上万的人都要幸运!”这正是安徒生自己一生的追求。

安徒生并不漂亮,而且并非出身名门,在女性面前,他有一种深深的自卑。求学时,他生活在古林家人之间,古林先生的女儿,温柔美丽而又具有很深文学修养的露易莎·古林深入了年轻人的心头,他爱恋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鉴于以往与女往的几次失败,安徒生不再希望人们知道蕴于他心中的爱情,哪怕是一点痕迹。但炽烈真诚的感情是密封不住的,它在童话湿润的氛围中绽开,凝成了凄凉美丽的《海的女儿》。

在童话中,那位优美、高贵、智慧的王子就是露易莎的化身;而安徒生自己,则是远远望着他的海的女儿。美丽的小人鱼天真、善良、无私,她浓郁的爱情如此坚韧而纯净。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追求生命中那件最宝贵的东西——灵魂。这也正是安徒生艺术上的追求——永恒的、真挚的、人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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